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一九二七年三月)
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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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問題的嚴重性

  我這回到湖南[1],實地考察了湘潭、湘鄉、衡山、醴陵、長沙五縣的情況。從一月四日起至二月五日止,共三十二天,在鄉下,在縣城,召集有經驗的農民和農運工作同志開調查會,仔細聽他們的報告,所得材料不少。許多農民運動的道理,和在漢口、長沙從紳士階級那裡聽得的道理,完全相反。許多奇事,則見所未見,聞所未聞。我想這些情形,很多地方都有。所有各種反對農民運動的議論,都必須迅速矯正。革命當局對農民運動的各種錯誤處置,必須迅速變更。這樣,才於革命前途有所補益。因為目前農民運動的興起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很短的時間內,將有幾萬萬農民從中國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來,其勢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無論什麼大的力量都將壓抑不住。他們將沖決一切束縛他們的羅網,朝著解放的路上迅跑。一切帝國主義、軍閥、貪官污吏、土豪劣紳,都將被他們葬入墳墓。一切革命的黨派、革命的同志,都將在他們面前受他們的檢驗而決定棄取。站在他們的前頭領導他們呢?還是站在他們的後頭指手畫腳地批評他們呢?還是站在他們的對面反對他們呢?每個中國人對於這三項都有選擇的自由,不過時局將強迫你迅速地選擇罷了。
  
組織起來

  湖南的農民運動,就湘中、湘南已發達的各縣來說,大約分為兩個時期。去年一月至九月為第一時期,即組織時期。此時期內,一月至六月為秘密活動時期,七月至九月革命軍驅逐趙恒惕[2],為公開活動時期。此時期內,農會會員的人數總計不過三四十萬,能直接領導的群眾也不過百余萬,在農村中還沒有什麼鬥爭,因此各界對它也沒有什麼批評。因為農會會員能作嚮導,作偵探,作挑夫,北伐軍的軍官們還有說幾句好話的。十月至今年一月為第二時期,即革命時期。農會會員激增到二百萬,能直接領導的群眾增加到一千萬。因為農民入農會大多數每家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故會員二百萬,群眾便有約一千萬。在湖南農民全數中,差不多組織了一半。如湘潭、湘鄉、瀏陽、長沙、醴陵、寧鄉、平江、湘陰、衡山、衡陽、耒陽、郴縣、安化等縣,差不多全體農民都集合在農會的組織中,都立在農會領導之下。農民既已有了廣大的組織,便開始行動起來,於是在四個月中造成一個空前的農村大革命。
  
打倒土豪劣紳,一切權力歸農會

  農民的主要攻擊目標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旁及各種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裡的貪官污吏,鄉村的惡劣習慣。這個攻擊的形勢,簡直是急風暴雨,順之者存,違之者滅。其結果,把幾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權,打得個落花流水。地主的體面威風,掃地以盡。地主權力既倒,農會便成了唯一的權力機關,真正辦到了人們所謂“一切權力歸農會”。連兩公婆吵架的小事,也要到農民協會去解決。一切事情,農會的人不到場,便不能解決。農會在鄉村簡直獨裁一切,真是“說得出,做得到”。外界的人只能說農會好,不能說農會壞。土豪劣紳,不法地主,則完全被剝奪了發言權,沒有人敢說半個不字。在農會威力之下,土豪劣紳們頭等的跑到上海,二等的跑到漢口,三等的跑到長沙,四等的跑到縣城,五等以下土豪劣紳崽子則在鄉里向農會投降。
  “我出十塊錢,請你們准我進農民協會。”小劣紳說。
  “嘻!誰要你的臭錢!”農民這樣回答。
  好些中小地主、富農乃至中農,從前反對農會的,此刻求入農會不可得。我到各處,常常遇到這種人,這樣向我求情:“請省裡來的委員作保!”
  前清地方造丁口冊,有正冊、另冊二種,好人入正冊,匪盜等壞人入另冊。現在有些地方的農民便拿了這事嚇那些從前反對農會的人:“把他們入另冊!”
  那些人怕入另冊,便多方設法求入農會,一心要想把他們的名字寫上那農會的冊子才放心。但他們往往遭農會嚴厲拒絕,所以他們總是懸心吊膽地過日子;擯在農會的門外,好像無家可歸的樣子,鄉里話叫做“打零”。總之,四個月前被一般人看不起的所謂“農民會”,現在卻變成頂榮耀的東西。從前拜倒在紳士權力下面的人,現在卻拜倒在農民權力之下。無論什麼人,都承認去年十月以前和十月以後是兩個世界。
  
“糟得很”和“好得很”

  農民在鄉里造反,攪動了紳士們的酣夢。鄉里消息傳到城裡來,城裡的紳士立刻大嘩。我初到長沙時,會到各方面的人,聽到許多的街談巷議。從中層以上社會至國民黨右派,無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即使是很革命的人吧,受了那班“糟得很”派的滿城風雨的議論的壓迫,他閉眼一想鄉村的情況,也就氣餒起來,沒有法子否認這“糟”字。很進步的人也只是說:“這是革命過程中應有的事,雖則是糟。”總而言之,無論什麼人都無法完全否認這“糟”字。實在呢,如前所說,乃是廣大的農民群眾起來完成他們的歷史使命,乃是鄉村的民主勢力起來打翻鄉村的封建勢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紳,不法地主階級,是幾千年專制政治的基礎,帝國主義、軍閥、貪官污吏的牆腳。打翻這個封建勢力,乃是國民革命的真正目標。孫中山先生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所要做而沒有做到的事,農民在幾個月內做到了。這是四十年乃至幾千年未曾成就過的奇勳。這是好得很。完全沒有什麼“糟”,完全不是什麼“糟得很”。“糟得很”,明明是站在地主利益方面打擊農民起來的理論,明明是地主階級企圖保存封建舊秩序,阻礙建設民主新秩序的理論,明明是反革命的理論。每個革命的同志,都不應該跟著瞎說。你若是一個確定了革命觀點的人,而且是跑到鄉村裡去看過一遍的,你必定覺到一種從來未有的痛快。無數萬成群的奴隸――農民,在那裡打翻他們的吃人的仇敵。農民的舉動,完全是對的,他們的舉動好得很!“好得很”是農民及其他革命派的理論。一切革命同志須知:國民革命需要一個大的農村變動。辛亥革命[3]沒有這個變動,所以失敗了。現在有了這個變動,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擁護這個變動,否則他就站到反革命立場上去了。
  
所謂“過分”的問題

  又有一般人說:“農會雖要辦,但是現在農會的舉動未免太過分了。”這是中派的議論。實際怎樣呢?的確的,農民在鄉里頗有一點子“亂來”。農會權力無上,不許地主說話,把地主的威風掃光。這等於將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把你入另冊!”向土豪劣紳罰款捐款,打轎子。反對農會的土豪劣紳的家裡,一群人湧進去,殺豬出穀。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動不動捉人戴高帽子遊鄉,“劣紳!今天認得我們!”為所欲為,一切反常,竟在鄉村造成一種恐怖現象。這就是一些人的所謂“過分”,所謂“矯枉過正”,所謂“未免太不成話”。這派議論貌似有理,其實也是錯的。第一,上述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自己逼出來的。土豪劣紳、不法地主,歷來憑藉勢力稱霸,踐踏農民,農民才有這種很大的反抗。凡是反抗最力、亂子鬧得最大的地方,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為惡最甚的地方。農民的眼睛,全然沒有錯的。誰個劣,誰個不劣,誰個最甚,誰個稍次,誰個懲辦要嚴,誰個處罰從輕,農民都有極明白的計算,罰不當罪的極少。第二,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農村革命是農民階級推翻封建地主階級的權力的革命。農民若不用極大的力量,決不能推翻幾千年根深蒂固的地主權力。農村中須有一個大的革命熱潮,才能鼓動成千成萬的群眾,形成一個大的力量。上面所述那些所謂“過分”的舉動,都是農民在鄉村中由大的革命熱潮鼓動出來的力量所造成的。這些舉動,在農民運動第二時期(革命時期)是非常之需要的。在第二時期內,必須建立農民的絕對權力。必須不准人惡意地批評農會。必須把一切紳權都打倒,把紳士打在地下,甚至用腳踏上。所有一切所謂“過分”的舉動,在第二時期都有革命的意義。質言之,每個農村都必須造成一個短時期的恐怖現象,非如此決不能鎮壓農村反革命派的活動,決不能打倒紳權。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4]。這一派的議論,表面上和前一派不同,但其實質則和前一派同站在一個觀點上,依然是擁護特權階級利益的地主理論。這種理論,阻礙農民運動的興起,其結果破壞了革命,我們不能不堅決地反對。
  
所謂“痞子運動”

  國民黨右派說:“農民運動是痞子運動,是惰農運動。”這種議論,在長沙頗盛行。我跑到鄉下,聽見紳士們說:“農民協會可以辦,但是現在辦事人不行,要換人啦!”這種議論,和右派的話是一個意思,都是說農運可做(因農民運動已起來,無人敢說不可做),但是現在做農運的人不行,尤其痛恨下級農民協會辦事人,說他們都是些“痞子”。總而言之,一切從前為紳士們看不起的人,一切被紳士們打在泥溝裡,在社會上沒有了立足地位,沒有了發言權的人,現在居然伸起頭來了。不但伸起頭,而且掌權了。他們在鄉農民協會(農民協會的最下級)稱王,鄉農民協會在他們手里弄成很凶的東西了。他們舉起他們那粗黑的手,加在紳士們頭上了。他們用繩子捆綁了劣紳,給他戴上高帽子,牽著遊鄉(湘潭、湘鄉叫遊團,醴陵叫遊壟)。他們那粗重無情的斥責聲,每天都有些送進紳士們的耳朵裡去。他們發號施令,指揮一切。他們站在一切人之上――從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做反常。
  
革命先鋒

  對於一件事或一種人,有相反的兩種看法,便出來相反的兩種議論。“糟得很”和“好得很”,“痞子”和“革命先鋒”,都是適例。
  前面說了農民成就了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事業,農民做了國民革命的重要工作。但是這種革命大業,革命重要工作,是不是農民全體做的呢?不是的。農民中有富農、中農、貧農三種。三種狀況不同,對於革命的觀感也各別。當第一時期,富農耳裡聽得的是所謂江西一敗如水,蔣介石打傷了腳[5],坐飛機回廣東[6]了。吳佩孚[7]重新占了嶽州。農民協會必定立不久,三民主義[8]也興不起,因為這是所謂從來沒有的東西。鄉農民協會的辦事人(多屬所謂“痞子”之類),拿了農會的冊子,跨進富農的大門,對富農說:“請你進農民協會。”富農怎樣回答呢?農民協會嗎?我在這裡住了幾十年,種了幾十年田,沒有見過什麼農民協會,也吃飯。我勸你們不辦的好!”富農中態度好點的這樣說。“什麼農民協會,砍腦殼會,莫害人!”富農中態度惡劣的這樣說。新奇得很,農民協會居然成立了好幾個月,而且敢於反對紳士。鄰近的紳士因為不肯繳鴉片槍,被農民協會捉了去遊鄉。縣城裡並且殺了大紳士,例如湘潭的晏容秋,甯鄉的楊致澤。十月革命紀念大會,反英大會,北伐勝利總慶祝,每鄉都有上萬的農民舉起大小旗幟,雜以扁擔鋤頭,浩浩蕩蕩,出隊示威。這時,富農才開始惶惑起來。在北伐勝利總慶祝中,他們聽見說,九江也打開了,蔣介石沒有傷腳,吳佩孚究竟打敗了。而且“三民主義萬歲”,“農民協會萬歲”,“農民萬歲”等等,明明都寫在“紅綠告示”(標語)上面。“農民萬歲,這些人也算作萬歲嗎?”富農表示很大的惶惑。農會於是神氣十足了。農會的人對富農說:“把你們入另冊!”或者說:“再過一個月,入會的每人會費十塊錢!”在這樣的形勢之下,富農才慢慢地進了農會[9],有些是繳過五角錢或一塊錢(本來只要一百錢)入會費的,有些是托人說情才邀了農會允許的。亦有好些頑固黨,至今還沒有入農會。富農入會,多把他那家裡一個六七十歲的老頭子到農會去上一個名字,因為他們始終怕“抽丁”。入會後,也並不熱心替農會做事。他們的態度始終是消極的。
  中農呢?他們的態度是遊移的。他們想到革命對他們沒有什麼大的好處。他們鍋裡有米煮,沒有人半夜裡敲門來討賬。他們也根據從來有沒有的道理,獨自皺著眉頭在那裡想:“農民協會果然立得起來嗎?”“三民主義果然興得起來嗎?”他們的結論是:“怕未必!”他們以為這全決于天意:“辦農民會,曉得天意順不順咧?”在第一時期內,農會的人拿了冊子,進了中農的門,對著中農說道:“請你加入農民協會!”中農回答道:“莫性急啦!”一直到第二時期,農會勢力大盛,中農方加入農會。他們在農會的表現比富農好,但暫時還不甚積極,他們還要看一看。農會爭取中農入會,向他們多作解釋工作,是完全必要的。
  鄉村中一向苦戰奮鬥的主要力量是貧農。從秘密時期到公開時期,貧農都在那裡積極奮鬥。他們最聽共產黨的領導。他們和土豪劣紳是死對頭,他們毫不遲疑地向土豪劣紳營壘進攻。他們對著富農說:“我們早進了農會,你們為什麼還遲疑?”富農帶著譏笑的聲調說道:“你們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有什麼不進農會!”的確,貧農們不怕失掉什麼。他們中間有很多人,確實是“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他們有什麼不進農會?據長沙的調查:鄉村人口中,貧農占百分之七十,中農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和富農占百分之十。百分之七十的貧農中,又分赤貧、次貧二類。全然無業,即既無土地,又無資金,完全失去生活依據,不得不出外當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當乞丐的,都是“赤貧”,占百分之二十。半無業,即略有土地,或略有資金,但吃的多,收的少,終年在勞碌愁苦中過生活的,如手工工人、佃農(富佃除外)、半自耕農[10]等,都是“次貧”,占百分之五十。這個貧農大群眾,合共占鄉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乃是農民協會的中堅,打倒封建勢力的先鋒,成就那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大業的元勳。沒有貧農階級(照紳士的話說,沒有“痞子”),決不能造成現時鄉村的革命狀態,決不能打倒土豪劣紳,完成民主革命。貧農,因為最革命,所以他們取得了農會的領導權。所有最下一級農民協會的委員長、委員,在第一第二兩個時期中,幾乎全數是他們(衡山縣鄉農民協會職員,赤貧階層占百分之五十,次貧階層占百分之四十,窮苦知識份子占百分之十)。這個貧農領導,是非常之需要的。沒有貧農,便沒有革命。若否認他們,便是否認革命。若打擊他們,便是打擊革命。他們的革命大方向始終沒有錯。他們損傷了土豪劣紳的體面。他們打翻了大小土豪劣紳在地上,並且踏上一隻腳。他們在革命期內的許多所謂“過分”舉動,實在正是革命的需要。湖南有些縣的縣政府、縣黨部[11]和縣農會,已經做了若干錯處,竟有循地主之請,派兵拘捕下級農會職員的。衡山、湘鄉二縣的監獄裡,關了好多個鄉農民協會委員長、委員。這個錯誤非常之大,助長了反動派的氣焰。只要看拘捕了農民協會委員長、委員,當地的不法地主們便大高興,反動空氣便大增高,就知道這事是否錯誤。我們要反對那些所謂“痞子運動”、“惰農運動”的反革命議論,尤其要注意不可做出幫助土豪劣紳打擊貧農階級的錯誤行動。事實上,貧農領袖中,從前雖有些確是有缺點的,但是現在多數都變好了。他們自己在那裡努力禁牌賭,清盜匪。農會勢盛地方,牌賭禁絕,盜匪潛蹤。有些地方真個道不拾遺,夜不閉戶。據衡山的調查,貧農領袖百人中八十五人都變得很好,很能幹,很努力。只有百分之十五,尚有些不良習慣。這只能叫做“少數不良分子”,決不能跟著土豪劣紳的口白,籠統地罵“痞子”。要解決這“少數不良分子”的問題,也只能在農會整頓紀律的口號之下,對群眾做宣傳,對他們本人進行訓練,把農會的紀律整好,決不能隨便派兵捉人,損害貧農階級的威信,助長土豪劣紳的氣勢。這一點是非常要注意的。
  
十四件大事

  一般指摘農會的人說農會做了許多壞事。我在前面已經指出,農民打土豪劣紳這件事完全是革命行為,並沒有什麼可指摘。但是農民所做的事很多,為了答覆人們的指摘,我們須得把農民所有的行動過細檢查一遍,逐一來看他們的所作所為究竟是怎麼樣。我把幾個月來農民的行動分類總計起來,農民在農民協會領導之下總共作了十四件大事,如下所記。
  
第一件將農民組織在農會裡

  這是農民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像湘潭、湘鄉、衡山這樣的縣,差不多所有的農民都組織起來了,幾乎沒有哪一隻“角暗裡”的農民沒有起來,這是第一等。有些縣,農民組織起來了一大部分,尚有一小部分沒有組織,如益陽、華容等縣,這是第二等。有些縣,農民組織起來了一小部分,大部分尚未組織起來,如城步、零陵等縣,這是第三等。湘西一帶,在袁祖銘[12]勢力之下,農會宣傳未到,許多縣的農民還全未組織起來,這是第四等。大概以長沙為中心的湘中各縣最發展,湘南各縣次之,湘西還在開始組織中。據去年十一月省農民協會統計,全省七十五縣中,三十七縣有了組織,會員人數一百三十六萬七千七百二十七人。此數中,約有一百萬是去年十月、十一月兩個月內農會勢力大盛時期組織的,九月以前還不過三四十萬人。現又經過十二月、一月兩個月,農民運動正大發展。截至一月底止,會員人數至少滿了二百萬。因入會一家多隻登記一人,平均每家以五口計,群眾便約有一千萬。這種驚人的加速度的發展,是所以使一切土豪劣紳貪官污吏孤立,使社會驚為前後兩個世界,使農村造成大革命的原因。這是農民在農民協會領導之下所做的第一件大事。
  
第二件政治上打擊地主

  農民有了組織之後,第一個行動,便是從政治上把地主階級特別是土豪劣紳的威風打下去,即是從農村的社會地位上把地主權力打下去,把農民權力長上來。這是一個極嚴重極緊要的鬥爭。這個鬥爭是第二時期即革命時期的中心鬥爭。這個鬥爭不勝利,一切減租減息,要求土地及其他生產手段等等的經濟鬥爭,決無勝利之可能。湖南許多地方,像湘鄉、衡山、湘潭等縣,地主權力完全推翻,形成了農民的獨一權力,自無問題。但是醴陵等縣,尚有一部分地方(如醴陵之西南兩區),表面上地主權力低於農民權力,實際上因為政治鬥爭不激烈,地主權力還隱隱和農民權力對抗。這些地方,還不能說農民已得了政治的勝利,還須加勁作政治鬥爭,至地主權力被農民完全打下去為止。綜計農民從政治上打擊地主的方法有如下各項:
  清算。土豪劣紳經手地方公款,多半從中侵蝕,帳目不清。這回農民拿了清算的題目,打翻了很多的土豪劣紳。好多地方組織了清算委員會,專門向土豪劣紳算帳,土豪劣紳看了這樣的機關就打顫。這樣的清算運動,在農民運動起來的各縣做得很普遍,意義不重在追回款子,重在宣佈土豪劣紳的罪狀,把土豪劣紳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打下去。
  罰款。清算結果,發現舞弊,或從前有魚肉農民的劣跡,或現在有破壞農會的行為,或違禁牌賭,或不繳煙槍。在這些罪名之下,農民議決,某土豪罰款若干,某劣紳罰款若干,自數十元至數千元不等。被農民罰過的人,自然體面掃地。
  捐款。向為富不仁的地主捐款救濟貧民,辦合作社,辦農民貸款所,或作他用。捐款也是一種懲罰,不過較罰款為輕。地主為免禍計,自動地捐款給農會的,亦頗不少。
  小質問。遇有破壞農會的言論行動而罪狀較輕的,則邀集多人湧入其家,提出比較不甚嚴重的質問。結果,多要寫個“休息字”,寫明從此終止破壞農會名譽的言論行動了事。
  大示威。統率大眾,向著和農會結仇的土豪劣紳示威,在他家裡吃飯,少不得要殺豬出穀,此類事頗不少。最近湘潭馬家河,有率領一萬五千群眾向六個劣紳問罪,延時四日,殺豬百三十餘個的事。示威的結果,多半要罰款。
  戴高帽子遊鄉。這種事各地做得很多。把土豪劣紳戴上一頂紙紮的高帽子,在那帽子上面寫上土豪某某或劣紳某某字樣。用繩子牽著,前後簇擁著一大群人。也有敲打銅鑼,高舉旗幟,引人注目的。這種處罰,最使土豪劣紳顫慄。戴過一次高帽子的,從此顏面掃地,做不起人。故有錢的多願罰款,不願戴高帽子。但農民不依時,還是要戴。有一個鄉農會很巧妙,捉了一個劣紳來,聲言今天要給他戴高帽子。劣紳於是嚇黑了臉。但是,農會議決,今天不給他戴高帽子。因為今天給他戴過了,這劣紳橫了心,不畏罪了,不如放他回去,等日再戴。那劣紳不知何日要戴高帽子,每日在家放心不下,坐臥不寧。
  關進縣監獄。這是比戴高帽子更重的罪。把土豪劣紳捉了,送進知事公署的監獄,關起來,要知事辦他的罪。現在監獄裡關人和從前兩樣,從前是紳士送農民來關,現在是農民送紳士來關。
  驅逐。土豪劣紳中罪惡昭著的,農民不是要驅逐,而是要捉他們,或殺他們。他們怕捉怕殺,逃跑出外。重要的土豪劣紳,在農民運動發達縣份,幾乎都跑光了,結果等於被驅逐。他們中間,頭等的跑到上海,次等的跑到漢口,三等的跑到長沙,四等的跑到縣城。這些逃跑的土豪劣紳,以逃到上海的為最安全。逃到漢口的,如華容的三個劣紳,終被捉回。逃到長沙的,更隨時有被各縣旅省學生捕獲之虞,我在長沙就親眼看見捕獲兩個。逃到縣城的,資格已是第四等了,農民耳目甚多,發覺甚易。湖南政府財政困難,財政當局曾歸咎于農民驅逐闊人,以致籌款不易,亦可見土豪劣紳不容于鄉里之一斑。
  槍斃。這必是很大的土豪劣紳,農民和各界民眾共同做的。例如甯鄉的楊致澤,岳陽的周嘉淦,華容的傅道南、孫伯助,是農民和各界人民督促政府槍斃的。湘潭的晏容秋,則是農民和各界人民強迫縣長同意從監獄取出,由農民自己動手槍斃的。甯鄉的劉昭,是農民直接打死的。醴陵的彭志蕃,益陽的周天爵、曹雲,則正待“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判罪處決。這樣的大劣紳、大土豪,槍斃一個,全縣震動,於肅清封建餘孽,極有效力。這樣的大土豪劣紳,各縣多的有幾十個,少的也有幾個,每縣至少要把幾個罪大惡極的處決了,才是鎮壓反動派的有效方法。土豪劣紳勢盛時,殺農民真是殺人不眨眼。長沙新康鎮團防局長何邁泉,辦團十年,在他手裡殺死的貧苦農民將近一千人,美其名曰“殺匪”。我的家鄉湘潭縣銀田鎮團防局長湯峻岩、羅叔林二人,民國二年以來十四年間,殺人五十多,活埋四人。被殺的五十多人中,最先被殺的兩人是完全無罪的乞丐。湯峻岩說:“殺兩個叫化子開張!”這兩個叫化子就是這樣一命嗚呼了。以前土豪劣紳的殘忍,土豪劣紳造成的農村白色恐怖是這樣,現在農民起來槍斃幾個土豪劣紳,造成一點小小的鎮壓反革命派的恐怖現象,有什麼理由說不應該?
  
第三件經濟上打擊地主

  不准谷米出境,不准高抬穀價,不准囤積居奇。這是近月湖南農民經濟鬥爭上一件大事。從去年十月至現在,貧農把地主富農的谷米阻止出境,並禁止高抬穀價和囤積居奇。結果,貧農的目的完全達到,谷米阻得水泄不通,穀價大減,囤積居奇的絕跡。
  不准加租加押,宣傳減租減押。去年七八月間,農會還在勢力弱小時期,地主依然按照剝削從重老例,紛紛通知佃農定要加租加押。但是到了十月,農會勢力大增,一致反對加租加押,地主便不敢再提加租加押四字。及至十一月後,農民勢力壓倒地主勢力,農民乃進一步宣傳減租減押。農民說:可惜去秋交租時農會尚無力量,不然去秋就減了租了。對於今秋減租,農民正大做宣傳,地主們亦在問減租辦法。至於減押,衡山等縣目下已在進行。
  不准退佃。去年七八月間,地主還有好多退佃另佃的事。十月以後,無人敢退佃了。現在退佃另佃已完全不消說起,只有退佃自耕略有點問題。有些地方,地主退佃自耕,農民也不准。有些地方,地主如自耕,可以允許退佃,但同時發生了佃農失業問題。此問題尚無一致的解決辦法。
  減息。安化已普遍地減了息,他縣亦有減息的事。惟農會勢盛地方,地主懼怕“共產”,完全“卡借”,農村幾無放債的事。此時所謂減息,限於舊債。舊債不僅減息,連老本也不許債主有逼取之事。貧農說:“怪不得,年歲大了,明年再還吧!”
  
第四件推翻土豪劣紳的封建統治――打倒都團

  舊式的都團(即區鄉)政權機關,尤其是都之一級,即接近縣之一級,幾乎完全是土豪劣紳佔領。“都”管轄的人口有一萬至五六萬之多,有獨立的武裝如團防局,有獨立的財政徵收權如畝捐[13]等,有獨立的司法權如隨意對農民施行逮捕、監禁、審問、處罰。這樣的機關裡的劣紳,簡直是鄉里王。農民對政府如總統、督軍[14]、縣長等還比較不留心,這班鄉里王才真正是他們的“長上”,他們鼻子裡哼一聲,農民曉得這是要十分注意的。這回農村造反的結果,地主階級的威風普遍地打下來,土豪劣紳把持的鄉政機關,自然跟了倒塌。都總團總[15]躲起不敢出面,一切地方上的事都推到農民協會去辦。他們應付的話是:
  “不探(管)閒事!”
  農民們相與議論,談到都團總,則憤然說:
  “那班東西麼,不作用了!”
  “不作用”三個字,的確描畫了經過革命風潮地方的舊式鄉政機關。
  
第五件推翻地主武裝,建立農民武裝

  湖南地主階級的武裝,中路較少,西南兩路較多。平均每縣以六百枝步槍計,七十五縣共有步槍四萬五千枝,事實上或者還要多。農民運動發展區域之中南兩路,因農民起來形勢甚猛,地主階級招架不住,其武裝勢力大部分投降農會,站在農民利益這邊,例如寧鄉、平江、瀏陽、長沙、醴陵、湘潭、湘鄉、安化、衡山、衡陽等縣。小部分站在中立地位,但傾向於投降,例如寶慶等縣。再一小部分則站在和農會敵對地位,例如宜章、臨武、嘉禾等縣,但現時農民正在加以打擊,可能於不久時間消滅其勢力。這樣由反動的地主手裡拿過來的武裝,將一律改為“挨戶團常備隊”[16],放在新的鄉村自治機關――農民政權的鄉村自治機關管理之下。這種舊武裝拿過來,是建設農民武裝的一方面。建設農民武裝另有一個新的方面,即農會的梭鏢隊。梭鏢――一種接以長柄的單尖兩刃刀,單湘鄉一縣有十萬枝。其他各縣,如湘潭、衡山、醴陵、長沙等,七八萬枝、五六萬枝、三四萬枝不等。凡有農民運動各縣,梭鏢隊便迅速地發展。這種有梭鏢的農民,將成為“挨戶團非常備隊”。這個廣大的梭鏢勢力,大於前述舊武裝勢力,是使一切土豪劣紳看了打顫的一種新起的武裝力量。湖南的革命當局,應使這種武裝力量確實普及於七十五縣二千余萬農民之中,應使每個青年壯年農民都有一柄梭鏢,而不應限制它,以為這是可以使人害怕的東西。若被這種梭鏢隊嚇翻了,那真是膽小鬼!只有土豪劣紳看了害怕,革命黨決不應該看了害怕。
  
第六件推翻縣官老爺衙門差役的政權

  縣政治必須農民起來才能澄清,廣東的海豐已經有了證明。這回在湖南,尤其得到了充分的證明。在土豪劣紳霸佔權力的縣,無論什麼人去做知事,幾乎都是貪官污吏。在農民已經起來的縣,無論什麼人去,都是廉潔政府。我走過的幾縣,知事遇事要先問農民協會。在農民勢力極盛的縣,農民協會說話是“飛靈的”。農民協會要早晨捉土豪劣紳,知事不敢挨到中午,要中午捉,不敢挨到下午。農民的權力在鄉間初漲起來的時候,縣知事和土豪劣紳是勾結一起共同對付農民的。在農民的權力漲至和地主權力平行的時候,縣知事取了向地主農民兩邊敷衍的態度,農民協會的話,有一些被他接受,有一些被他拒絕。上頭所說農會說話飛靈,是在地主權力被農民權力完全打下去了的時候。現在像湘鄉、湘潭、醴陵、衡山等縣的縣政治狀況是:
  (一)凡事取決於縣長和革命民眾團體的聯合會議。這種會議,由縣長召集,在縣署開。有些縣名之曰“公法團聯席會議”,有些縣名之曰“縣務會議”。出席的人,縣長以外,為縣農民協會、縣總工會、縣商民協會、縣女界聯合會、縣教職員聯合會、縣學生聯合會以及國民黨縣黨部[17]的代表們。在這樣的會議裡,各民眾團體的意見影響縣長,縣長總是唯命是聽。所以,在湖南採用民主的委員制縣政治組織,應當是沒有問題的了。現在的縣政府,形式和實質,都已經是頗民主的了。達到這種形勢,是最近兩三個月的事,即農民從四鄉起來打倒了土豪劣紳權力以後的事。知事看見舊靠山已倒,要做官除非另找靠山,這才開始巴結民眾團體,變成了上述的局面。
  (二)承審員沒有案子。湖南的司法制度,還是知事兼理司法,承審員助知事審案。知事及其僚佐要發財,全靠經手錢糧捐派,辦兵差和在民刑訴訟上顛倒敲詐這幾件事,尤以後一件為經常可靠的財源。幾個月來,土豪劣紳倒了,沒有了訟棍。農民的大小事,又一概在各級農會裡處理。所以,縣公署的承審員,簡直沒有事做。湘鄉的承審員告訴我:“沒有農民協會以前,縣公署平均每日可收六十件民刑訴訟稟帖;有農會後,平均每日只有四五件了。”於是知事及其僚佐們的荷包,只好空著。
  (三)警備隊、員警、差役,一概斂跡,不敢下鄉敲詐。從前鄉里人怕城裡人,現在城裡人怕鄉里人。尤其是縣政府豢養的員警、警備隊、差役這班惡狗,他們怕下鄉,下鄉也不敢再敲詐。他們看見農民的梭鏢就發抖。
  
第七件推翻祠堂族長的族權和城隍土地菩薩的神權以至丈夫的男權

  中國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種有系統的權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國、一省、一縣以至一鄉的國家系統(政權);(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長的家族系統(族權);(三)由閻羅天子、城隍廟王以至土地菩薩的陰間系統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種神怪的神仙系統――總稱之為鬼神系統(神權)。至於女子,除受上述三種權力的支配以外,還受男子的支配(夫權)。這四種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農民在鄉下怎樣推翻地主的政權,已如前頭所述。地主政權,是一切權力的基幹。地主政權既被打翻,族權、神權、夫權便一概跟著動搖起來。農會勢盛地方,族長及祠款經管人不敢再壓迫族下子孫,不敢再侵蝕祠款。壞的族長、經管,已被當作土豪劣紳打掉了。從前祠堂裡“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殘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來了。女子和窮人不能進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們,結隊擁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爺們只好聽她們的便。又有一處地方,因禁止貧農進祠堂吃酒,一批貧農擁進去,大喝大嚼,土豪劣紳長褂先生嚇得都跑了。神權的動搖,也是跟著農民運動的發展而普遍。許多地方,農民協會占了神的廟宇做會所。一切地方的農民協會,都主張提取廟產辦農民學校,做農會經費,名之曰“迷信公款”。醴陵禁迷信、打菩薩之風頗盛行。北鄉各區農民禁止家神老爺(儺神)遊香。淥口伏波嶺廟內有許多菩薩,因為辦國民黨區黨部房屋不夠,把大小菩薩堆于一角,農民無異言。自此以後,人家死了人,敬神、做道場、送大王燈的,就很少了。這事,因為是農會委員長孫小山倡首,當地的道士們頗恨孫小山。北三區龍鳳庵農民和小學教員,砍了木菩薩煮肉吃。南區東富寺三十幾個菩薩都給學生和農民共同燒掉了,只有兩個小菩薩名“包公老爺”者,被一個老年農民搶去了,他說:“莫造孽!”在農民勢力占了統治地位的地方,信神的只有老年農民和婦女,青年和壯年農民都不信了。農民協會是青年和壯年農民當權,所以對於推翻神權,破除迷信,是各處都在進行中的。夫權這種東西,自來在貧農中就比較地弱一點,因為經濟上貧農婦女不能不較富有階級的女子多參加勞動,所以她們取得對於家事的發言權以至決定權的是比較多些。至近年,農村經濟益發破產,男子控制女子的基本條件,業已破壞了。最近農民運動一起,許多地方,婦女跟著組織了鄉村女界聯合會,婦女抬頭的機會已到,夫權便一天一天地動搖起來。總而言之,所有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都隨著農民權力的升漲而動搖。但是現在時期,農民的精力集中于破壞地主的政治權力這一點。要是地主的政治權力破壞完了的地方,農民對家族神道男女關係這三點便開始進攻了。但是這種進攻,現在到底還在“開始”,要完全推翻這三項,還要待農民的經濟鬥爭全部勝利之後。因此,目前我們對農民應該領導他們極力做政治鬥爭,期於徹底推翻地主權力。並隨即開始經濟鬥爭,期於根本解決貧農的土地及其他經濟問題。至於家族主義、迷信觀念和不正確的男女關係之破壞,乃是政治鬥爭和經濟鬥爭勝利以後自然而然的結果。若用過大的力量生硬地勉強地從事這些東西的破壞,那就必被土豪劣紳借為口實,提出“農民協會不孝祖宗”、“農民協會欺神滅道”、“農民協會主張共妻”等反革命宣傳口號,來破壞農民運動。湖南的湘鄉、湖北的陽新,最近都發生地主利用了農民反對打菩薩的事,就是明證。菩薩是農民立起來的,到了一定時期農民會用他們自己的雙手丟開這些菩薩,無須旁人過早地代庖丟菩薩。共產黨對於這些東西的宣傳政策應當是:“引而不發,躍如也。”[18]菩薩要農民自己去丟,烈女祠、節孝坊要農民自己去摧毀,別人代庖是不對的。
  我在鄉里也曾向農民宣傳破除迷信。我的話是:
  “信八字望走好運,信風水望墳山貫氣。今年幾個月光景,土豪劣紳貪官污吏一齊倒臺了。難道這幾個月以前土豪劣紳貪官污吏還大家走好運,大家墳山都貫氣,這幾個月忽然大家走壞運,墳山也一齊不貫氣了嗎?土豪劣紳形容你們農會的話是:‘巧得很??,如今是委員世界呀,你看,屙尿都碰了委員。’的確不錯,城裡、鄉里、工會、農會、國民黨、共產黨無一不有執行委員,確實是委員世界。”這也是八字墳山出的嗎?巧得很!鄉下窮光蛋八字忽然都好了!墳山也忽然都貫氣了!神明嗎?那是很可敬的 是不要農民會,只要關聖帝君、觀音大士,能夠打倒土豪劣紳嗎?那些帝君、大士們也可憐,敬了幾百年,一個土豪劣紳不曾替你們打倒!現在你們想減租,我請問你們有什麼法子,信神呀,還是信農民會?”
  我這些話,說得農民都笑起來。
  
第八件普及政治宣傳

  開一萬個法政學校,能不能在這樣短時間內普及政治教育於窮鄉僻壤的男女老少,像現在農會所做的政治教育一樣呢?我想不能吧。打倒帝國主義,打倒軍閥,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紳,這幾個政治口號,真是不翼而飛,飛到無數鄉村的青年壯年老頭子小孩子婦女們的面前,一直鑽進他們的腦子裡去,又從他們的腦子裡流到了他們的嘴上。比如有一群小孩子在那裡玩吧,如果你看見一個小孩子對著另一個小孩子鼓眼蹬腳揚手動氣時,你就立刻可以聽到一種尖銳的聲音,那便是:“打倒帝國主義!”
  湘潭一帶的小孩子看牛時打起架來,一個做唐生智,一個做葉開鑫[19],一會兒一個打敗了,一個跟著追,那追的就是唐生智,被追的就是葉開鑫。“打倒列強..”這個歌,街上的小孩子固然幾乎人人曉得唱了,就是鄉下的小孩子也有很多曉得唱了的。
  孫中山先生的那篇遺囑,鄉下農民也有些曉得念了。他們從那篇遺囑裡取出了“自由”、“平等”、“三民主義”、“不平等條約”這些名詞,頗生硬地應用在他們的生活上。一個紳士模樣的人在路上碰了一個農民,那紳士擺格不肯讓路,那農民便憤然說:“土豪劣紳!曉得三民主義嗎?”長沙近郊菜園農民進城賣菜,老被員警欺負。現在,農民可找到武器了,這武器就是三民主義。當員警打罵賣菜農民時,農民便立即抬出三民主義以相抵制,員警沒有話說。湘潭一個區的農民協會,為了一件事和一個鄉農民協會不和,那鄉農民協會的委員長便宣言:“反對區農民協會的不平等條約!”
  政治宣傳的普及鄉村,全是共產黨和農民協會的功績。很簡單的一些標語、圖畫和講演,使得農民如同每個都進過一下子政治學校一樣,收效非常之廣而速。據農村工作同志的報告,政治宣傳在反英示威、十月革命紀念和北伐勝利總慶祝這三次大的群眾集會時做得很普遍。在這些集會裡,有農會的地方普遍地舉行了政治宣傳,引動了整個農村,效力很大。今後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利用各種機會,把上述那些簡單的口號,內容漸漸充實,意義漸漸明瞭起來。
  
第九件農民諸禁

  共產黨領導農會在鄉下樹立了威權,農民便把他們所不喜歡的事禁止或限制起來。最禁得嚴的便是牌、賭、鴉片這三件。
  牌:農會勢盛地方,麻雀、骨牌、紙葉子,一概禁絕。
  湘鄉十四都地方一個區農會,曾燒了一擔麻雀牌。
  跑到鄉間去,什麼牌都沒有打,犯禁的即刻處罰,一點客氣也沒有。
  賭:從前的“賭痞”,現在自己在那裡禁賭了,農會勢盛地方,和牌一樣弊絕風清。
  鴉片:禁得非常之嚴。農會下命令繳煙槍,不敢稍違抗不繳。醴陵一個劣紳不繳煙槍,被捉去遊鄉。
  農民這個“繳槍運動”,其聲勢不弱于北伐軍對吳佩孚、孫傳芳[20]軍隊的繳槍。好些革命軍軍官家裡的年尊老太爺,煙癮極重,靠一杆“槍”救命的,都被“萬歲”(劣紳譏誚農民之稱)們繳了去。“萬歲”們不僅禁種禁吃,還要禁運。由貴州經寶慶、湘鄉、攸縣、醴陵到江西去的鴉片,被攔截焚燒不少。這一來,和政府的財政發生了衝突。結果,還是省農會為了顧全北伐軍餉,命令下級農會“暫緩禁運”。但農民在那裡憤憤不樂。
  三者以外,農民禁止或限制的東西還有很多,略舉之則有:
  花鼓。一種小戲,許多地方禁止演唱。
  轎子。許多縣有打轎子的事,湘鄉特甚。農民最恨那些坐轎子的,總想打,但農會禁止他們。辦農會的人對農民說:“你們打轎子,反倒替闊人省了錢,轎工要失業,豈非害了自己?”農民們想清了,出了新法子,就是大漲轎工價,以此懲富人。
  煮酒熬糖。普遍禁止用谷米煮酒熬糖,糟行糖行叫苦不迭。衡山福田鋪地方,不禁止煮酒,但限定酒價於一極小數目,酒店無錢賺,只好不煮了。
  豬。限制每家喂豬的數目,因為豬吃去谷米。
  雞鴨。湘鄉禁喂雞鴨,但婦女們反對。衡山洋塘地方限制每家只准喂三個,福田鋪地方只准喂五個。好些地方完全禁止喂鴨,因為鴨比雞更無用,它不僅吃掉穀,而且搓死禾。
  酒席。豐盛酒席普遍地被禁止。湘潭韶山地方議決客來吃三牲,即只吃雞魚豬。筍子、海帶、南粉都禁止吃。衡山則議決吃八碗,不准多一碗。醴陵東三區只准吃五碗,北二區只准吃三葷三素,西三區禁止請春客。湘鄉禁止“蛋糕席”――一種並不豐盛的席面。湘鄉二都有一家討媳婦,用了蛋糕席,農民以他不服從禁令,一群人湧進去,攪得稀爛。湘鄉的嘉謨鎮實行不吃好飲食,用果品祭祖。
  牛。這是農民的寶貝。“殺牛的來生變牛”,簡直成了宗教,故牛是殺不得的。農民沒有權力時,只能用宗教觀念反對殺牛,沒有實力去禁止。農會起來後,權力管到牛身上去了,禁止城裡殺牛。湘潭城內從前有六家牛肉店,現在倒了五家,剩下一家是殺病牛和廢牛的。衡山全縣禁絕了殺牛。一個農民他有一頭牛跌脫了腳,問過農會,才敢殺。株洲商會冒失地殺了一頭牛,農民上街問罪,罰錢而外,放爆竹賠禮。
  遊民生活。如打春、贊土地、打蓮花落,醴陵議決禁止。各縣有禁止的,有自然消滅沒人幹這些事的。有一種“強告化”又叫“流民”者,平素非常之凶,現在亦只得屈服於農會之下。湘潭韶山地方有個雨神廟,素聚流民,誰也不怕,農會起來,悄悄地走了。同地湖堤鄉農會,捉了三個流民挑土燒窯。拜年陋俗,議決禁止。
  此外各地的小禁令還很多,如醴陵禁儺神遊香,禁買南貨齋果送情,禁中元燒衣包,禁新春貼瑞籤。湘鄉的谷水地方水煙也禁了。二都禁放鞭炮和三眼銃,放鞭炮的罰洋一元二角,放銃的罰洋二元四角。七都和二十都禁做道場。十八都禁送奠儀。諸如此類,不勝枚舉,統名之曰農民諸禁。
  這些禁令中,包含兩個重要意義:第一是對於社會惡習之反抗,如禁牌賭鴉片等。這些東西是跟了地主階級惡劣政治環境來的,地主權力既倒,這些東西也跟著掃光。第二是對於城市商人剝削之自衛,如禁吃酒席,禁買南貨齋果送情等等。因為工業品特貴,農產品特賤,農民極為貧困,受商人剝削厲害,不得不提倡節儉,藉以自衛。至於前述之農民阻谷出境,是因為貧農自己糧食不夠吃,還要向市上買,所以不許糧價高漲。這都是農民貧困和城鄉矛盾的緣故,並非農民拒絕工業品和城鄉貿易,實行所謂東方文化主義[21]。農民為了經濟自衛,必須組織合作社,實行共同買貨和消費。還須政府予以援助,使農民協會能組織信用(放款)合作社。如此,農民自然不必以阻穀為限制食糧價格的方法,也不會以拒絕某些工業品入鄉為經濟自衛的方法了。
  
第十件清匪

  從禹湯文武起吧,一直到清朝皇帝,民國總統,我想沒有哪一個朝代的統治者有現在農民協會這樣肅清盜匪的威力。什麼盜匪,在農會勢盛地方,連影子都不見了。巧得很,許多地方,連偷小菜的小偷都沒有了。有些地方,還有小偷。至於土匪,則我所走過的各縣全然絕了跡,哪怕從前是出土匪很多的地方。原因:一是農會會員漫山遍野,梭鏢短棍一呼百應,土匪無處藏蹤。二是農民運動起後,穀子價廉,去春每擔六元的,去冬只二元,民食問題不如從前那樣嚴重。三是會黨[22]加入了農會,在農會裡公開地合法地逞英雄,吐怨氣,“山、堂、香、水”[23]的秘密組織,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殺豬宰羊,重捐重罰,對壓迫他們的土豪劣紳階級出氣也出夠了。四是各軍大招兵,“不逞之徒”去了許多。因此,農運一起,匪患告絕。對於這一點,紳富方面也同情於農會。他們的議論是:“農民協會嗎?講良心話,也有一點點好處。”
  對於禁牌、賭、鴉片和清匪,農民協會是博得一般人的同情的。
  
第十一件廢苛捐

  全國未統一,帝國主義軍閥勢力未推翻,農民對政府稅捐的繁重負擔,質言之,即革命軍的軍費負擔,還是沒有法子解除的。但是土豪劣紳把持鄉政時加于農民的苛捐如畝捐等,卻因農民運動的興起、土豪劣紳的倒塌而取消,至少也減輕了。這也要算是農民協會的功績之一。
  
第十二件文化運動

  中國歷來只是地主有文化,農民沒有文化。可是地主的文化是由農民造成的,因為造成地主文化的東西,不是別的,正是從農民身上掠取的血汗。中國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這個裡面,最大多數是農民。農村裡地主勢力一倒,農民的文化運動便開始了。試看農民一向痛惡學校,如今卻在努力辦夜學。“洋學堂”,農民是一向看不慣的。我從前做學生時,回鄉看見農民反對“洋學堂”,也和一般“洋學生”、“洋教習”一鼻孔出氣,站在洋學堂的利益上面,總覺得農民未免有些不對。民國十四年在鄉下住了半年,這時我是一個共產黨員,有了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方才明白我是錯了,農民的道理是對的。鄉村小學校的教材,完全說些城裡的東西,不合農村的需要。小學教師對待農民的態度又非常之不好,不但不是農民的幫助者,反而變成了農民所討厭的人。故農民甯歡迎私塾(他們叫“漢學”),不歡迎學校(他們叫“洋學”),甯歡迎私塾老師,不歡迎小學教員。如今他們卻大辦其夜學,名之曰農民學校。有些已經舉辦,有些正在籌備,平均每鄉有一所。他們非常熱心開辦這種學校,認為這樣的學校才是他們自己的。夜學經費,提取迷信公款、祠堂公款及其他閑公閑產。這些公款,縣教育局要提了辦國民學校即是那不合農民需要的“洋學堂”,農民要提了辦農民學校,爭議結果,各得若干,有些地方是農民全得了。農民運動發展的結果,農民的文化程度迅速地提高了。不久的時間內,全省當有幾萬所學校在鄉村中湧出來,不若知識階級和所謂“教育家”者流,空喚“普及教育”,喚來喚去還是一句廢話。
  
第十三件合作社運動

  合作社,特別是消費、販賣、信用三種合作社,確是農民所需要的。他們買進貨物要受商人的剝削,賣出農產要受商人的勒抑,錢米借貸要受重利盤剝者的剝削,他們很迫切地要解決這三個問題。去冬長江打仗,商旅路斷,湖南鹽貴,農民為鹽的需要組織合作社的很多。地主“卡借”,農民因借錢而企圖組織“借貸所”的,亦所在多有。大問題,就是詳細的正規的組織法沒有。各地農民自動組織的,往往不合合作社的原則,因此做農民工作的同志,總是殷勤地問“章程”。假如有適當的指導,合作社運動可以隨農會的發展而發展到各地。
  
第十四件修道路,修塘壩

  這也是農會的一件功績。沒有農會以前,鄉村的道路非常之壞。無錢不能修路,有錢的人不肯拿出來,只好讓它壞。略有修理,也當作慈善事業,從那些“肯積陰功”的人家化募幾個,修出些又狹又薄的路。農會起來了,把命令發出去,三尺、五尺、七尺、一丈,按照路徑所宜,分等定出寬狹,勒令沿路地主,各修一段。號令一出,誰敢不依?不久時間,許多好走的路都出來了。這卻並非慈善事業,乃是出於強迫,但是這一點子強迫實在強迫得還可以。塘壩也是一樣。無情的地主總是要從佃農身上取得東西,卻不肯花幾個大錢修理塘壩,讓塘乾旱,餓死佃農,他們卻只知收租。有了農會,可以不客氣地發命令強迫地主修塘壩了。地主不修時,農會卻很和氣地對地主說道:“好!你們不修,你們出穀吧,鬥穀一工!”地主為鬥谷一工划不來,趕快自己修。因此,許多不好的塘壩變成了好塘壩。
  總上十四件事,都是農民在農會領導之下做出來的。就其基本的精神說來,就其革命意義說來,請讀者們想一想,哪一件不好?說這些事不好的,我想,只有土豪劣紳們吧!很奇怪,南昌方面[24]傳來消息,說蔣介石、張靜江[25]諸位先生的意見,頗不以湖南農民的舉動為然。湖南的右派領袖劉岳峙[26]輩,與蔣、張諸公一個意見,都說:“這簡直是赤化了!”我想,這一點子赤化若沒有時,還成個什麼國民革命!嘴裡天天說“喚起民眾”,民眾起來了又害怕得要死,這和葉公好龍[27]有什麼兩樣!
  *毛澤東此文是為了答覆當時黨內黨外對於農民革命鬥爭的責難而寫的。為了這個目的,毛澤東到湖南做了三十二天的考察工作,並寫了這一篇報告。當時黨內以陳獨秀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者,不願意接受毛澤東的意見,而堅持自己的錯誤見解。他們的錯誤,主要是被國民黨的反動潮流所嚇倒,不敢支持已經起來和正在起來的偉大的農民革命鬥爭。為了遷就國民黨,他們寧願拋棄農民這個最主要的同盟軍,使工人階級和共產黨處於孤立無援的地位。一九二七年春夏國民黨之所以敢於叛變,發動“清黨運動”和反人民的戰爭,主要就是乘了共產黨的這個弱點。
注釋:
[1]湖南是當時全國農民運動的中心。
[2]趙恒惕(一八八○――一九七一),湖南衡山人。一九二○年以後,他是統治湖南的軍閥。一九二六年三月,在湖南人民掀起反趙高潮的形勢下,被迫辭去湖南省長的職務。同年七月至九月,他的舊部被北伐軍擊潰。
[3]辛亥革命是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團體同盟會所領導的推翻清朝專制王朝的革命。一九一一年(辛亥年)十月十日,革命黨人發動新軍在湖北武昌舉行起義,接著各省回應,外國帝國主義所支持的清朝反動統治迅速瓦解。一九一二年一月在南京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統治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從此結束,民主共和國的觀念從此深入人心。但是資產階級革命派力量很弱,並具有妥協性,沒有能力發動廣大人民的力量比較徹底地進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辛亥革命的成果迅即被北洋軍閥袁世凱篡奪,中國仍然沒有擺脫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狀態。
[4]“矯枉過正”是一句成語,原意是糾正錯誤而超過了應有的限度。但舊時有人常用這句話去拘束人們的活動,要人們只在修正舊成規的範圍內活動,而不許完全破壞舊成規。在修正舊成規的範圍內活動,叫做合乎“正”,如果完全破壞舊成規,就叫做“過正”。這也正是改良派和革命隊伍內機會主義者的理論。毛澤東在這裡駁斥了這類改良派的理論。這裡說“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就是說,要終結舊的封建秩序,必須用群眾的革命方法,而不是用修正的――改良的方法。
[5]一九二六年九月北伐軍進軍江西的時候,排斥共產黨人的蔣介石嫡系部隊打了敗仗。許多報刊刊登消息說蔣介石受了傷。當時蔣介石的反革命面目還沒有充分暴露出來,農民群眾還認為他是革命的;地主富農則反對他,聽到北伐軍打敗仗和蔣介石受傷的消息後很高興。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二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反革命政變,他的反革命面目才完全暴露出來。從這時起,地主富農就對他改取擁護態度了。
[6]廣東是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最早的革命根據地。
[7]吳佩孚(一八七四――一九三九),山東蓬萊人,北洋直系軍閥首領之一。一九二○年七月,他打敗皖系軍閥段祺瑞,開始左右北洋軍閥的中央政權,為英美帝國主義的代理人。一九二四年十月,他在軍閥混戰中失敗。一年後再起,到一九二六年北伐戰爭前,他據有直隸(今河北)南部和湖北、湖南、河南等省。北伐軍從廣東出發,首先打倒的敵人就是吳佩孚。
[8]三民主義是孫中山在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中提出的民族、民權、民生三個問題的原則和綱領。隨著時代的不同,三民主義的內容有新舊的區別。舊三民主義是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綱領。一九二四年一月,孫中山接受共產黨人的建議,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對三民主義重新作了解釋,舊三民主義從此發展為新三民主義。新三民主義包含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和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封建主義的綱領,是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同國民黨合作的政治基礎。參見本書第二卷《新民主主義論》第十節。
[9]不應當容許富農加入農會。一九二七年時期,農民群眾還不知道這一點。
[10]見本卷《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注[10]
[11]指當時的國民黨縣黨部。
[12]袁祖銘,貴州軍閥,在一九二六年六月至一九二七年一月期間曾經盤據湘西一帶。
[13]畝捐是當時縣、區、鄉豪紳政權除抽收原有田賦之外,另行按田畝攤派的一種苛捐。這種捐稅連租種地主土地的貧苦農民都要直接負擔。
[14]督軍是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管轄一省的軍事首腦。督軍大都總攬全省的軍事政治大權,對外勾結帝國主義,對內實行地方性的封建軍事割據,是一省範圍內的獨裁者。
[15]都總、團總是都、團政權機關的頭領。
[16]“挨戶團”是當時湖南農村武裝的一種,它分常備隊和非常備隊兩部分。“挨戶”是形容幾乎每一戶人家都要參加的意思。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敗以後,許多地方的“挨戶團”被地主所奪取,變成了反革命的武裝組織。
[17]當時在武漢國民黨中央領導下的各地國民黨縣黨部,很多是屬於執行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的組織,是共產黨人、左派國民黨員和其他革命分子的革命聯盟。
[18]這句話引自《孟子?盡心上》,大意是說善於教人射箭的人,引滿了弓,卻不射出去,只擺著躍躍欲動的姿勢。毛澤東在這裡是借來比喻共產黨人應當善於教育和啟發農民,使農民自覺地去破除迷信和其他不良的風俗習慣,而不是不顧農民的覺悟程度,靠發號施令代替農民去破除。
[19]唐生智是當時站在革命方面參加北伐的一個將軍。葉開鑫是當時站在北洋軍閥方面反對革命的一個將軍。
[20]孫傳芳(一八八五――一九三五),山東泰安人,北洋直系軍閥。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以後,曾經統治浙江、福建、江蘇、安徽、江西五省。他鎮壓過上海工人的起義。一九二六年九月至十一月間,他的軍隊主力在江西的南昌、九江一帶,被北伐軍擊潰。
[21]東方文化主義,是排斥近代科學文明,標榜和宣揚東方落後的農業生產和封建文化的一種反動思想。
[22]會黨指哥老會等舊中國民間秘密團體。參見本卷《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注[17]
[23]山、堂、香、水,是舊中國民間秘密團體的一些宗派的稱號。
[24]一九二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二七年三月,蔣介石把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設在南昌。蔣介石在南昌集合了國民黨右派和一部分北洋軍閥的政客,勾結帝國主義,策劃反革命的陰謀,形成了與當時的革命中心武漢對抗的局面。
[25]張靜江(一八七七――一九五○),浙江湖州人。當時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代理主席,是國民黨右派頭子之一,為蔣介石設謀畫策的人。
[26]劉嶽峙,湖南國民黨右派組織“左社”的頭子。一九二七年二月,他被當時還執行革命政策的國民黨湖南省黨部清洗出党,成為人所共知的反動分子。
[27]葉公好龍,見漢朝劉向所作《新序?雜事》:“葉公子高好龍,鉤以寫龍,鑿以寫龍,屋室雕文以寫龍。於是天龍聞而下之,窺頭于牖,施尾於堂。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毛澤東在這裡用以比喻蔣介石輩口談革命,實際上畏懼革命,反對革命。

出處:毛澤東選集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19916月第2

王柯:在“天下國家”與“民族國家”之間



王柯:在“天下國家”與“民族國家”之間

——中國近代國家建設進程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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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專題: 天下國家 民族國家 辛亥革命

● 王柯 (進入專欄)

  

  一般說來,“近代國家”大都採用了Nation State的形態。這裡固然有一個如何翻譯和理解nation的問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由單一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並不是唯一能夠實現Nation State的形式。儘管進入20世紀以後我們中國國民有了一個共同的民族名稱——中華民族,中國也越來越凸顯出民族國家的性質,然而從一個近代國家必須具有領土、主權和國民三個要素的意義上來看,中國近代國家建設的進程不能夠不一定就是起源于民族國家建設。中國近代國家建設的進程究竟開始於何時、何人、何種契機?探討這個問題,可以讓我們重新發現民族國家思想在中國近代史上所起到的作用,也有助於我們重新評價100年前中國那場革命的意義。

  為了回答上述問題,本文將首先從分析革命派的民族國家思想入手,考察他們究竟追求了什麼樣的民族國家形式,以及致使他們追求這種民族國家形式的原因;之後在梳理促使革命派接受民族國家思想的歷史背景的基礎上,追溯出中國近代國家建設進程的起源,並進一步探討這個起源與其後中國逐漸走上民族國家建設道路之間的關係問題。

  因為中國自己有著“天下國家”的傳統,中國建設近代國家的進程、即開始明確自己的“疆界”和“主權”範圍的行動,其實是在一種無奈的情況下開始的。關於在中國從走向“天下國家”走向“民族國家”的過程中國際社會所起到的作用,筆者將有另文詳細述及。[1]然而,“天下國家”的歷史傳統,是不是也在中國最終選擇了走以建設民族國家來確認主權範圍之路的問題上起到了影響作用,或者說是不是影響到了中國建設“民族國家”的性質和內容,也是一個必須搞清的問題。

  

  1,為“漢奸”正名

  

  20世紀初,在日本留學的具有革命思想的清國留學生們,通過他們在東京創辦的中文雜誌和出版的書籍,掀起了一場為“漢奸”正名的運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當是發表於1903年的《漢奸辨》。[2]關於寫《漢奸辨》一文的動機,作者這樣寫道:“漢人為漢奸者有之,外人稱漢人為漢奸者亦有之。集之二千年來,傳至今日,漢奸名號未有定評。往往有視愛同類為漢奸者,涇渭不分,實堪痛矣。”也就是說,在他看來,因為“漢奸”一詞兩千年來都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所以,既有“漢人”出賣“漢人”的民族利益成為“漢奸”者,也有被“外人”稱為“漢奸”的“漢人”。而最為痛心的就是,一些熱愛自己民族的“漢人”反而被“外人”說成為“漢奸”,“滿洲人所謂漢奸者,乃漢族中之偉人碩士,即為愛同類之故,甘心戎首雖犧牲其身而不顧。”[3]漢族中為了熱愛同類而不惜犧牲者,反被滿族說成是“漢奸”,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他才寫下了《漢奸辨》。

  那麼,什麼人才是真正的“漢奸”呢?《漢奸辨》如此說道:“扶清滅明之吳三桂、耿繼茂、尚可喜,助滿洲殲滅太平王之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今日之死漢奸也。如諂媚那拉氏枉殺中國義士之張之洞,為滿清阻止遊學生進步之蔡鈞,助滿清官吏搜刮中國貨財孝敬滿洲承抽各行之鉅賈劣紳等,今日之活漢奸也。”可以看出,無論是當時已經不在人世的“死漢奸”,還是仍然活著的“活漢奸”,被《漢奸辨》視為“漢奸”的,第一必須是“漢人”,第二必須是幫助建立或維護清王朝統治的“漢人”。乍看起來,兩條標準中似乎有重複之處,其實不然。因為革命家之所以要為“漢奸”正名,是為了告誡中國民眾必須搞清楚什麼人才是自己的“同類”,所以正名運動的力點必須首先放在說明“漢奸”的民族屬性上面。

  “漢奸”一詞出現在康熙末年,開始流行是在雍正年間,到了道光年間的鴉片戰爭時期變成了“叛國者”、“賣國賊”的代名詞,直到1900年時慈禧太后還將反對義和團攻擊外國使館的滿人大臣聯元斥為“滿族漢奸”。[4]也就是說,在帝國主義的侵略面前,中國民眾大多已經從主觀上將自身利益與清王朝的利益聯繫在一起,因此“漢奸”中原有的民族屬性已經不再被人注意,“漢奸”已經不再是“漢人”的專利,成為一個強調清王朝與中國民眾同為一個利益共同體的話語。所以,要想粉碎這種從鴉片戰爭時期開始形成的“話語”,就必須讓人們明白“所謂真漢奸者,助異種害同種之謂”,“滿洲人所謂漢奸者,乃漢族中之偉人碩士,即為愛同類之故,甘心戎首雖犧牲其身而不顧”,[5]而這一點只有從強調“漢奸”的民族屬性做起。

  孫中山也親自加入了這場為“漢奸”正名的論戰。他在1903年說道:“今漢人之所謂士大夫甘為虜朝之臣妾者,大多入此利祿之牢中,蹈於奸邪而不自覺者也。間有聰明才智之士其識未嘗不足以窺之,而猶死心於虜朝者,則其人必忘本性、昧天良者也。今之樞府忠臣、封疆大吏殆其流亞,而支那愛國志士、忠義之民,則多以漢奸目之。”[6]值得注意的是,孫中山這段有關“漢奸”的論述,不僅嚴格了“漢奸”的民族屬性,而且還涉及到了如何看待“忠”與“奸”的問題。很明顯,他在說這句話時,意識到了如何從忠奸觀上說服中國民眾的問題。因為中國民眾在看待歷史和有關“朝廷”的問題時,往往只有誰忠、誰奸的意識。

  1907年1月,由清國留日學生在日本編輯出版的雜誌《漢幟》第一期,刊登一篇題為《驅滿酋必先殺漢奸論》的文章。[7]這篇文章提出:“驅滿酋而不殺漢奸,是猶隔靴撓癢,靴不啟而癢不止也”,對於漢奸擺出一幅必欲殺之而才後快的姿態,並且把“必先殺之”的“漢奸”具體分為了以下六類。即:“倡偽維新之論,保皇之名”的康有為和梁啟超;“殘漢媚胡”的張之洞等清王朝朝廷中漢人大臣;主張君主立憲制的“立憲黨”;“非多殺民命,多削民脂,不足以博虜廷之歡”的“官吏之暴者”;壓制“有革命思想”的學生與兵士的“監督、兵官”;“今日遇革命黨,則力主驅胡;明日遇立憲黨,則又主不分滿漢矣。留東則演說場唱民族,歸國則保和殿頌聖神矣”的“假新黨”。

  為什麼對“漢奸”如此深惡痛絕呢?按照作者的說法是:“亂中國者滿人,亡中國者非滿人,漢人也。蓋漢奸者,引入滿人之媒介也”,“狼無狽不立,狽無狼不行。滿酋非漢奸無以至今日,漢奸非滿酋無以終餘生。”[8]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中國之“亡”,並不是將要亡於外國列強之手,而是已經亡在了“滿人”手上。也就是說,在這個革命派的“漢奸”理論中,“滿人”是不被當做中國人看待的。換言之,革命派的“漢奸論”的最終目的其實在於證明“滿人”不是“中國人”上。搞清漢奸的民族屬性,只是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的一道必要通過手續。

  革命派何以急於證明“滿人”不是中國人?無非是為了表達這樣一種思想:既然滿人不是中國人,所以他們對中國的統治就沒有合法性。“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不是滿洲人的中國”。[9]那麼,什麼人才具有統治中國的合法性呢?“所謂中國,就是中國人的中國。誰是中國人,是漢人種。中國的歷史是漢人的歷史”,[10]“中國,是漢族的中國”。[11]按照這一依照民族屬性甚至是人種異同判斷統治者合法性的邏輯,自然就能引申出革命派為了推翻清王朝而發動革命運動完全是一種正義行為,因此可以動員更多的民眾參加或者支持他們的革命運動。

  為了證明滿族不是“中國人”,章太炎明言:“縱令華有文化之義,豈得曰凡有文化者,盡為中國人乎。”“文化相同,自同一血統而起,”從而否定了中國有接受中華文化即承認其為中國人的歷史傳統。[12]革命派甚至對“華”、“中華”的意義也進行了重新闡釋。陶成章在其著作《中國民族權力消長史》中寫道:“所謂中國民族,一名漢族,自稱中華人,又稱中國人”。就是說,只有“漢族”才是“中華”,才是“中國人”。章太炎在其《中華民國解》中也指出,華、夏、漢為同一意思。他說,漢人的祖先自古以來就居住在雍州和梁州,因那裡有華山,“就華山而定限,名其國土曰華,則緣起如是也。其後人跡所至,遍及九州,至於秦漢,華之名於是始廣。華本國名,非種族之號,然今世已為通語。……正言種族,宜就夏稱”。“夏之為名,實因夏水而得,……地在雍梁之際,因水以為族名。……夏本族名,非邦國之號,是故得言諸夏。……漢家建國自受封漢中始,于夏水則為同地,于華陽則為同州,用為通稱,適與本名符合,是故華雲,夏雲,漢雲,隨舉一名,互攝三義,建漢名以族,而邦國之意斯在,建華名以為國,而種族之義亦在。此中華民國之所以諡。”[13]

  革命派對“中華”的闡釋,目的在證明存在一個“中華=中國人=漢民族”的公式。然而,在此以前,包括在革命派的文獻中,“中華”一詞並不具有民族屬性上的意義。例如,在火努魯魯制定的《興中會章程》,除了“中華”外,還使用了“中國”、“華夏”、“中夏”等詞,但它們都不是被用來表示一個作為民族的存在。陶成章也說過:“我們中國將國家自稱為華夏,夏為大,華為美,是大而美麗的國家的意思。中華,也稱中國”。事實上,在這些革命家之前,中國歷史上基本上沒有過將“中華”作為民族的名稱而使用的例子。

  對“中華”的重新闡釋,是導致“中華民族”作為一個名詞誕生的直接原因。但1905年梁啟超在他的《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中如此說道:“現今之中華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實由多數混合而成。”[14]梁啟超仍然沒有將“中華民族”直接等同於“漢”,而是看作為擁有中華文化各個民族集團的意義。當然,梁啟超的這種關於“中華民族”的思想,詳細追究起來,也是一種將民族的疆界與國家的疆界相等同的例子。但是對比起革命家對“中華”的解釋來說,無疑還是一種堅持多民族國家形式的思想。而如果按照革命家們的中華=漢族的話語邏輯,民族的疆界與國家的疆界雖然仍然相同,但是因為完全否定了中國多民族國家的傳統,宣佈放棄多民族國家形態,必將大幅度縮小中國的國家領土面積。

  關於“漢奸”的這場爭論,最終確立了中文中“漢族”、“民族”和“中華民族”等詞彙的地位和意義,同時也造成了認准“民族”為“國民”,認准“民族”的疆界等同於“Nation State”的疆界的結果。從這種單純追求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做法中可以看出,支持革命家的“漢奸論”對抗清王朝“漢奸”話語的思想基礎,就是近代的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思想。這一點,可以通過《驅滿酋必先殺漢奸論》得以確認:康有為和梁啟超之所以被認定為“漢奸”,那是因為他們“種族之歷史不通,國民之原理不曉”。國家形態與國家領土範圍,在中國其實就是一個互為表裡的問題,革命家們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因此,從革命家堅持追求在中國實現民族國家的行動中,可以明顯感覺到他們還有另外一個動機。這就是,教育中國民眾通過民族國家思想的視點來觀察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教育中國民眾懂得“滿族”統治“漢族”國家“中國”的非合法性,從而號召中國民眾跟著他們一起進行以“民族”為單位的革命,在建設一個純粹“漢人”的“民族國家”的旗幟下一起去推翻清王朝的統治。

  

  2,“多元型天下”與藩部體制

  

  20世紀初年為“漢奸”正名的運動,發生在留學或僑居日本的中國人社會中。通過這場運動對“漢”、“漢族”、“中華”、“中華民族”等名詞、以及“民族”與“國家”之間關係的闡釋,我們可以再次確認,20世紀初年中國的民族國家思想受到了日本近代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的強烈影響。[15]日本的“民族”和“民族國家”思想中對血緣、共同文化的強調和對“單一民族國家”的追求,對力圖否定清王朝統治中國的正當性的革命家們產生了巨大的魅力。於是,確認“漢”的疆界=“中華”的疆界=“中國”的疆界的公式成為革命家們的主要工作,在他們的辛勤努力下,Nation 也與日語一樣,變成了“民族” 而沒有被理解為“國民”。

  但是,在得出這一結論的同時不能不思考的是,近代中國的革命家們為什麼會在遇到日本的“單一民族國家”思想時,就能夠很快與之發生共鳴,並且認准它可以成為號召中國民眾跟隨他們一起推翻清王朝的旗幟?其理由說起來也很簡單,那就是,清王朝儘管統治中國達兩個半世紀以上之久,但是直到最後都沒有徹底放棄自己同時還是一個滿族民族政權的一面,這就留下了讓革命家認定是清朝歧視或敵視漢人,並且從而能夠以此喚起各地漢人的民族仇恨、使之回應推翻清王朝的口實。

  清王朝的確具有許多作為一個中華王朝的特質。然而清代所採用的許多政策,都讓人不能不經常意識到清王朝同時還是一個非漢民族的政權。在中國歷史上由非漢民族建立起來的王朝、尤其是由北方民族當初在中華文明地域之外建立起政權,之後再進入“中國”的各個王朝之間,可以看見許多共同的特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們在以中華文明方式統治“中國”的同時,又採用了以“民族”牽制“中國”的政策,因而形成了一種以民族等級制度為基礎、按民族異同劃分地域單位的“多元型天下”的政治傳統。[16]

  “多元型天下”的統治模式,就是將全部統治領域至少劃分為漢人地域和統治民族地域兩個部分,對不同地域分別採用不同的統治方式,統治民族出身者可以統治漢人地域,但不允許漢人成為統治民族地域的統治者。例如,遼朝劃分南北兩個統治領域,元朝保留嶺北行省,均屬此例。“多元型天下”統治模式的根本思想,就是要保持一個沒有受到中華文化薰陶的民族根據地,使之成為牽制“中國”的力量。因此,中國歷史上由非漢民族建立的王朝,事實上都同時具有著中華王朝與民族政權的雙重性質,其最高統治者都兼有中華王朝的皇帝與民族首長的雙重身份。“多元型天下”統治模式的具體政策大約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首先是拒絕漢人進入民族地域,嚴格禁止中華文明在民族地域進行傳播。第二,不惜以犧牲本民族或其他非漢民族一部分人的生活幸福為代價,在這些族地域強行保留民族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社會構造。第三,從制度上拒絕漢人參與民族地域的管理。比如遼代的“南北面官制”。第四,通過一定制度,明示或暗示除位於“中國”地面上的首都之外,民族地域內也存在著王朝的另一個政治中心。例如遼代有“四時捺缽”,元代有“二都制”。

  清王朝也繼承了中國歷史上歷代由非漢民族建立起來的“多元型天下”的傳統。首先,清王朝建立了嚴格的民族等級制度,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中的許多重要職位為只有滿人或八旗人才可以出任的“滿缺”和“旗缺”,並專設了促進滿人致仕的科舉考試。其次,清王朝實行了民族隔離,建立起滿洲封禁政策,不許漢人移住其王朝的“龍興之地”。清王朝的八旗制度,雖然最初不是專為牽制漢人而設,但是不容置疑,在入關之後八旗成為清王朝統治中國、牽制漢人最重要的力量。正因為如此,八旗制度不但一直沒有被削弱,反而經過多次改造不斷得到加強。八旗中雖然也有漢軍八旗,但是因為八旗既是政治、軍事組織,又是生產、生活單位,包括禁止旗人與非旗人之間的通婚等等,八旗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個獨特的“旗人”社會,實質上已具有民族集團的性質,很多人只知籍貫在旗與否,而不知民族出身是漢是滿。

  清王朝比其他非漢民族王朝高出一籌的地方,還在於它能夠將“多元型天下”的統治模式運用到蒙古、新疆、西藏民族與漢族的關係上,以壯大牽制漢人的力量。在康雍乾三世,蒙古、西藏和新疆陸續進入清王朝的版圖之中。清王朝就這三個有別於“中國”的地區特別建立起來的藩部制度,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多元型天下”思想的登峰造極之作。清王朝將這三個地區列為“藩部”,在朝廷六部之外設立“理藩院”,專門處理有關這三個地區的事務。“理藩院”前身為1636年(順德元年)成立的“蒙古衙門”,在朝廷內的地位與政府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相同。正如康熙皇帝所說:“理藩院專管外藩事務,責任重大”[17],在清王朝的統治體系當中,理藩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中國歷史上,曾經有過接待周邊民族所派使節的漢代的“大鴻臚”和唐代的“鴻臚寺”、負責處理與西藏關係的元代的“宣政院”等中央政府部門,但是設立直接管理複數的少數民族地區及事務的中央政府部門,清王朝的理藩院還是第一次。除了一名額外侍郎(定額外副大臣)由蒙古人擔任以外,理藩院的負責人(尚書、侍郎)的官職全部被定為“旗缺”,並且只任命滿族出身者出任。經過順治、康熙和乾隆時代的改造,到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設立了專管天山南部的維吾爾社會事務的徠遠司時,理藩院共擁有六個部門――典屬司、王會司、理刑司、旗籍司、柔遠司和徠遠司,並先後制定、完善了《欽定蒙古律例》(乾隆六年)、《欽定理藩院則例》(1814年,嘉慶十九年)和《欽定回疆則例》(1814年)等有關統治藩部的特別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清王朝制定這些法律的目的,最主要的並不是為了保護當地原住民的利益,而是為了滿足一個只有一百多萬人口的民族如何統治中國之需要。[18]從清王朝對這三個地區的統治政策上,可以看出清王朝在國家政治體制設計上的一些特點。其最基本的思想就是不謀求全國的同一化,不讓邊疆地區靠攏內地並逐漸內地化,而將它們看作是滿族的領地並禁止漢人移居,將當地原住民看作是滿族統治者的屬民並禁止他們與漢人發生接觸,甚至明文規定當地原住民不許學習漢文,嚴格禁止中華文明傳播到這些地區。

  在藩部地區,清王朝分別施行各種與內地不同的政治制度,基本上維持了當地民族傳統的社會結構,給予民族上層以特權,通過他們統治民族社會,如在蒙古地區利用蒙古王公實行劄薩克制,在西藏實行以達賴喇嘛為首領的“政教合一制”,在天山南部的維吾爾社會實行伯克制等。這些制度,既起到了拉攏當地社會上層的效果,又保證了這些地區成為一個不同於中國內地的特殊地區。清王朝以一個少數民族統治廣袤的中國,因此重視拉攏非漢民族勢力。可以說,清王朝之所以設立藩部,實質上是讓藩部的各民族只與統治民族的滿族發生關係,使各民族產生一種與滿族之間的民族的親近感,變藩部制度下的各民族為滿族的盟友,以牽制內地的漢族。

  在種種政策和制度之下,藩部儼然成為了一個相對獨立于內地和漢人之外的與滿族合作的多民族政治聯盟。例如,在頒發給當地首長的印上只有滿文及蒙文(或藏文或維吾爾文)而無漢文;達賴和班禪喇嘛、紮薩克、伯克等朝見路線要經過專門選定,儘量避開中原甚至所有漢人地區;皇帝接見蒙古、藏和維吾爾領袖的地方,則儘量選在地處長城之外、蒙古地區內的承德,“接見”的目的是要確認雙方的政治關係,在很大程度上類似“會盟”。

  因為中華王朝在歷史上屢屢遭受北方遊牧集團的侵略,清王朝建立的這一政治聯盟無形中給漢人在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壓力。清王朝能夠設立各種牽制漢人的繁雜的政策和制度,是它統治了中國近270年的結果,更是它能夠統治中國近270年的重要原因。然而,藩部體制的存在,不僅說明清王朝同時具有中華王朝和滿族政權這樣雙重的性質,讓自己最終成為漢民族主義攻擊的對象,同時,兩種體制的並存模糊了國家的領土和主權範圍,阻止藩部體制下的民眾與構成國家最大基數的漢人之間形成認同意識,因而使清王朝自身也逐漸喪失了向心力,並因此讓外國侵略勢力有機可乘。讓清王朝最早意識到這一危害的,就是1860年代新疆統治體系的崩潰。

  “新疆”原是清王朝新得疆土之意,後來作為這一地區特有的名稱被固定下來了。[19]當年,清王朝將天山北部準噶爾人地區稱為伊犁、准部或北路;將維吾爾人稱為“回子”,或為了區別於其他的伊斯蘭民族而稱維吾爾人為“纏頭回”,將天山南部的維吾爾人地區,在領土的意義上稱為“回疆”、 在民族意義上稱為“回部”、 在地理意義上稱為“南路”。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乾隆皇帝任命了“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統稱“伊犁將軍”),建立了以“軍府制度”即軍事自治領的形式對新疆實行統治的統治體制。伊犁將軍在管轄北路、南路和東路(即以前就已經進入清王朝統治領域的新疆東部哈密和吐魯番地區)駐屯清軍的同時,還是新疆地區的最高民政長官。伊犁將軍之下,按照南北兩路主要城市的大小,分別設置了參贊大臣、辦事大臣和領隊大臣,在烏魯木齊設置了都統,由他們各自率領駐留清軍負責各地的防衛。

  在民政方面,清王朝政府在少數民族地區分別採用了紮薩克制和伯克制。劄薩克制實施于北路的哈薩克、蒙古遊牧民社會與東部哈密、吐魯番的維吾爾社會中。滿清與蒙古確立了盟友關係之後,將蒙古族以“旗”為單位進行了細分。所謂“劄薩克”就是“旗長”。劄薩克制實際上是一種軍政合一的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它是王朝最大限度地承認被統治民族自治權利的制度。清王朝早在康熙和雍正時期就已冊封表明歸順之意的哈密的額貝都拉和吐魯番的額敏和卓為劄薩克,因為他們積極地支援了清王朝征服南路的維吾爾社會,乾隆皇帝再次確認了他們的特殊地位。

  伯克制實施于南路的維吾爾社會――“回疆”中。“伯克”(Bek、Beg)為突厥語“頭目”的意思,是表示統治階級身份的稱號。清王朝遵循“齊其俗,不易其宜”的方針,以“伯克”代表“官員”,在“伯克”前分別冠以各種維吾爾社會原有的官職名稱,規定了各種“伯克”從三品到七品的官秩並任命維吾爾社會的上層人士出任,將維吾爾社會原來的官僚體制改造成了清王朝統治下的維吾爾社會的官僚體制。乾隆二十六年,清王朝統一製作了阿奇木伯克的官印,官印上沒有漢字,所刻的是當時的維吾爾文(“回子字”)、滿文和蒙文。[20]

  清王朝之所以在天山南北對當地民族社會不施行直接統治,固然有出於利用當地民族上層便於統治的考慮,但更重要的則是出於將新疆變為一個區別於中國內地的滿族人領導的軍事自治領的目的。在全國總數為八十萬人的清軍中,八旗的兵力不過二十萬。面對以少數民族統治中國這一現實,清王朝採取了重點防衛、即只在軍事要地安置八旗兵的政策。然而即使在這種八旗兵力告罄的時期,清王朝依然決定新疆駐屯軍的半數(20990人)為八旗兵。[21]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即清王朝征服天山南部維吾爾社會的第二年,乾隆皇帝即決定:“當以滿洲將軍大員駐守”。1762年,乾隆任命了“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推行了軍府制度。

  伊犁將軍不僅是新疆的最高軍事長官,也是最高民政長官。清王朝在全國的重要地區共計設置了十四名駐防將軍,與其他的將軍相比,伊犁將軍所管轄的地區最廣大,所指揮的軍隊最多,所領的養廉(年俸)也高達一千兩。[22]直到左宗棠收復新疆時為止,擔任過這一最高職位者的37人當中,除了三位蒙古貴族(海祿、松筠、長嶺)之外,其餘均為滿人。[23]在伊犁將軍之下,清王朝在天山南北各地分別駐紮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和軍隊,負責各地防衛和監視當地民族上層。這些大臣除極個別的漢軍八旗人和蒙古貴族之外,滿人占了絕大多數。[24]這種體現了民族歧視意識的統治體制,無論怎麼看都不能說是出於保衛國家邊疆的目的,還不如說完全是出於清王朝統治者防備漢族的私心。

  清王朝在新疆實施徹底的民族隔離,堅決杜絕漢人和漢文化進入“回部”即新疆南部的維吾爾社會。清王朝禁止中國內地的漢人進入天山南部的維吾爾社會,包括對內地商人前往貿易也實行審批制度。對批准前往的商人,也嚴格限制他們只能在“漢城”與“回城”之間設立的“買賣城”進行交易。[25]為了補充駐紮軍隊的經費,清王朝也在新疆實行了屯田。屯田的種類分為兵屯(由士兵進行的屯墾)、回屯(由各地移居伊犁的伊斯蘭民眾進行屯墾)、戶屯(由從中國內地來的移民進行屯墾)、旗屯(由八旗軍進行屯墾)和遣屯(由來自中國內地的犯人進行屯墾)等。但是直到1831年,屯田主要集中在北路,在南路僅有數處“兵屯”而已。[26]為了限制新疆居民與中國內地進行經濟交流,清王朝在新疆還製作了與中國內地貨幣異質同價的特殊貨幣―普盧,以達到從金融上獨自控制新疆社會的目的。

  然而,頗具諷刺意義的是,1864年新疆南部各地的伯克和伊斯蘭教上層勢力,趁西北回民起義之機裹挾當地民眾起事,在短短的數個月之間就完全沖毀了清王朝在整個新疆的統治。[27]更為嚴重的是,取清王朝而代之統治新疆南部的是來自中亞浩罕汗國的阿古柏,他受到了英國以及土耳其的支持。而俄國也藉口幫助清王朝恢復統治,入侵新疆北部,霸佔了伊犁等地達數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事實說明,以防備漢人為宗旨而建立的藩部體制,不僅沒有讓藩部人民認同清王朝,反而留給當地統治者以製造分裂、外國勢力以滲透侵略之機。當然,也留給了革命家們攻擊清王朝並非中國政權的口實。更為重要的是,清王朝對新疆的傳統統治政策證明:在按照“多元型天下”思想製造出來的“藩部體制”下,國家的主權定義模糊、領土疆界不清、國民範疇分歧。因此,在中國近代社會到來之際,能否順利放棄“藩部體制”,事實上成為檢驗清王朝是否可以完成向近代國家過渡的最重要的試金石。

  

  3,“新疆建省”與中國建設近代國家的起始

  

  在失去了對新疆的統治十年之後,清王朝政府於1875年(光緒元年)5月任命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最終決定收復新疆。左宗棠在清王朝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逐步解決了兵員糧餉問題,於1876年4月派遣所部劉錦棠率領大軍出關,開始了收復新疆的戰鬥。左宗棠所部進展迅速,不久即收復了哈密和吐魯番地區。此時,清王朝的最高統治階層開始向左宗棠徵求意見,希望他提出一套收復新疆後的統治方針。“喀什噶爾首依附彼族,尤易枝節橫生。伊犁變亂多年,前此未遑兼顧,此次如能通盤籌畫,一氣呵成,于大局方為有裨。該大臣親總師幹,自以滅此朝食為念。而如何進取,如何佈置,諒早胸有成竹,為朝廷紓西顧之憂。其即統籌全域,直抒所見,密速奏聞。”[28]因為當時英國向清朝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清王朝承認阿古柏政權,所以可以看出,清王朝統治者之所以開始考慮調整新疆統治政策,原因與目的就是要對付外國勢力的侵略。

  在收到上諭之後,左宗棠在1877年(光緒參年)6月提出《遵旨統籌全域折》,提出了在新疆“建省”的建議:“竊維立國有疆,古今通義。規模存乎建置,而建置因乎形勢,必合時與地通籌之,乃能權其輕重,而建置始得其宜。······至省費節勞,為新疆畫久安長治之策,紓朝廷西顧之憂,則設行省,改郡縣,是由不容已者也。”[29]如果從中國向近代國家轉型的視點上深入考察,可以看出左宗棠的這段話至少談到了以下幾層意思。

  第一,過去中國歷代王朝都有“疆”、即領土的意識;第二,領土規模的大小取決於統治體制、即“建置”;第三,“建置”必須“因乎形勢”,必須“合時與地”;第四,清朝傳統的“建置”做不到讓新疆“久安長治”,無法“紓廷西顧之憂”;第五,新疆的“久安長治之策”,只有和內地一樣,“設行省,改郡縣”。從這裡可以看出,左宗棠已經意識到中國傳統的疆域意識與近代的領土意識不同,尤其是清朝的新疆統治政策,無法應對當時形勢。

  當清王朝朝廷收到左宗棠的《遵旨統籌全域折》後,很快就發出上諭,要求左宗棠“揆時度勢,將如何省費節勞,為新疆計久遠之處,與擬改行省郡縣一併通盤籌畫,妥議具奏。”[30]此後,清朝朝廷在回答左宗棠的上諭裡指出:“至新疆應否改設行省郡縣,事關重大,非熟悉該地方情形,難以懸斷。此時遽令內外臣工議奏,亦未必確有定見。仍著左宗棠詳悉酌度,因時制宜,如果改設行省郡縣,實有裨於大局,即著將何處應設省份,何處分設郡縣及官缺兵制一切需用經費,妥議章程具奏。”[31]從清王朝最高統治階層的這種態度中可以看出,他們不僅十分信任左宗棠,而且非常支持新疆建省,也就是說,他們也清楚,新疆建省的趨勢已經不容阻擋。

  1880年8月,清王朝政府任命劉錦棠替代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1882年8月,劉錦棠參照並修訂了左宗棠等的設想,在《遵旨擬設南路郡縣折》中,向朝廷提出了以烏魯木齊為新疆首府,全境分為鎮迪道、喀什道和阿克蘇道三道(光緒12年又增伊塔道[32]),以甘肅與新疆同為一省的具體建省方案。[33]這一建議于當年12月得到批准,1883年劉錦棠奉旨開始任命新疆南部各地官員,1884年11月16日(舊曆甲申年九月二十九)清王朝任命劉錦棠為“甘肅新疆巡撫”,[34]至此,新疆正式變為省制。

  實行省制後進行的一系列改革和導入的一系列新政策,反映了左宗棠和劉錦棠從以往清王朝的新疆統治政策中所看出的問題。首先,廢除通過當地民族上層進行間接統治的體系而代之以由清王朝官僚直接進行統治的體系。維吾爾地區各地的伯克“概行裁去”,“約為鄉約”,“不可以官目之”。[35]吐魯番改土歸流,雖然留下吐魯番王的名號,但剝奪了王的統治權。哈密王及蒙古各部劄薩克的地位雖然得以保留,但是同時又將他們的領地編為府縣,任命了府縣官僚,通過雙重的統治體系對劄薩克的世襲權力進行限制。[36]間接統治方式原為籠絡當地民族上層而設,所以拋棄了間接統治體系,實質上意味著清王朝放棄了通過周邊民族集團牽制內地漢人的政治傳統,也就是在新疆問題上放棄了“藩部體制”。

  其次,各地原屬武官系列的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一律撤銷,而以文官系列的知府、同知、知州、知縣代替。南疆駐紮部隊停止換防,[37]各地兵力,均受巡撫節制。伊犁將軍專管邊防,[38]巡撫成為新疆的最高長官。[39]新疆官制變化的意義,其實不在官制自身。正如前文所述,當年清王朝統治新疆的政策,實質上是將該地作為了滿族的根據地。但在新疆建省以後,前後九位巡撫中只有第七任為滿人,而各地方的官僚,也基本上全由漢人出任。[40]

  “新疆建省”並沒有僅僅拘囿於改革政治體制方面,左宗棠在推進新疆與內地經濟一體化方面也大下了功夫。他在新疆戰事順利進行之際,就已經開始考慮為新疆的“久安長治”打下經濟基礎,認為:“新疆善後事宜,以修浚河渠、建築城堡、廣興屯墾、清丈地畝、厘正賦稅、分設義塾、更定貨幣數大端為最要。”[41]從這裡可以看出,左宗棠再建新疆財政的方法,就是要在當地廣開稅源、增加稅收。

  在當地廣開稅源,固然也有厘金和茶稅,但是首在增加農業稅收,而增加農業稅收以清丈土地為第一步,“若丈量完事,並加入北路續增及開渠成熟地畝,新賦合算自更有增無減。”[42]事實上,左宗棠在新疆廣開稅源的意義不僅僅只是解決財政問題。清王朝此前在新疆也通過伯克等當地的統治階層徵稅,但是這種做法,不僅使大部分稅收被當地統治階層中飽私囊,不能成為支持財政的主要力量,而且造成了當地人民只知有當地統治階層,而不知有清王朝的效果。而此次是將在內地實行的地丁合一的稅收制度運用到新疆,由國家統一稅收。這固然有經濟榨取的成分,然而其意義不僅在於支持財政,更在於可以加深當地居民對於國家的認同。

  要擴大農業稅收,最終的方法還是擴大耕種土地面積和增加農業生產人口。“修浚河渠、建築城堡、廣興屯墾”,都是左宗棠在這方面的具體措施。在戰後恢復生產或開墾新的土地,都需要“修浚河渠”,收復新疆的部隊在戰鬥之餘,即已開始幫助吐魯番等地修建水利。有了耕地需要人來耕種,所以要“建築城堡、廣興屯墾”。除了兵屯以外,還有民屯與犯屯。民屯即由關內來的流民,或退伍之士卒組成的屯墾集落,對他們計戶授田,大致為上地一戶60畝,中地一戶90畝,下地一戶120畝。光緒12年開始有犯墾,該年有陝西、甘肅、山西、直隸、山東、河南的1500余名犯人被遣送新疆,分別安插在北部各地。民屯及犯屯人口最初皆無資本,由政府編兩人為一戶,十戶選一屯長,五十戶選一屯正,借給種子、購買農具耕牛費、修建房屋費、最初的口糧和生活費等。劉錦棠奏請所有遣犯一律命令家族成員同行,墾地繳稅後,一律免罪為民。[43]應該注意到的是,隨著這些措施而進入新疆的人民,幾乎全是漢人。

  隨著招民屯墾政策的實施,內地商人也大量進入新疆。政府廣為招商,在通過商人為屯墾民帶來生產資料和生活物資的同時,還盯上了商人的腰包,僅光緒4年秋至5年夏就徵收了18萬兩的厘稅。“此外稅課折色,有照常徵收者,有併入厘稅徵收者。就厘稅言之,各局冊報自四年秋至五年夏,不足一年,已收銀十八萬有奇,亦稱入款大宗。如伊犁事定,商貨暢行,則厘務自有起色,故勿論也。”[44]而商人們亦為政府為支持屯田而發散給屯民的銀兩所吸引。其實收復新疆戰鬥開始,即有大量商人隨軍行動,發戰爭之財。而戰後商人的大舉入新,不僅符合了屯墾的需要,同時也將內地的商品、實即生活習慣和價值觀帶進了當地的民族社會。

  在努力推進新疆與內地經濟一體化的同時,清王朝最高統治階層支持左宗棠在新疆各地設立義塾。這種做法,從表面上看來是推進當地的文化教育建設,實際上直接的目的卻是要推進當地居民與使用漢語的官僚、居民之間的交流。左宗棠回顧1860年代清王朝統治體系崩潰的歷史,認為作為新疆統治者的清王朝官吏與當地民族居民言語不通,政策和政令均借伯克之口傳達,是造成長期以來互相不理解和對立的根本原因。“新疆勘定已久,而漢回彼此扞格不入,官民隔閡,政令難施,一切條教均籍回目傳宣,壅蔽特甚。”所以他在建省之前開始就在各地開設義塾,重金延請教師,以使當地居民能夠“通曉語言”。但是,就像左宗棠在給奏摺中也談及的那樣,他的最終目的卻是“化彼殊俗,同我華風”,所以使用的教材除了《千字文》、《三字經》、《百家姓》之外,還有《孝經》《試經》《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

  “將欲化彼殊俗,同我華風,非分建義塾,令回童讀書識字,通曉語言不可。臣與南北兩路在事諸臣,籌商飭各局員防營,多設義塾,並刊發千字文、三字經、百家姓、四字韻語及雜字各本,以訓蒙童,續發孝經小學,課之誦讀,兼印楷書各本,令其摹寫擬擬。諸本讀畢,再頒六經,俾與講求經義。疊據防營局員稟,興建義塾已三十七處,······並請增建學舍,頒發試經論孟,資其講習。”[45]新疆建省後,劉錦棠繼續左宗棠之政策,在新疆南北各地增設義塾,[46]並頒獎勵方法,“有能誦一經熟諳華語者,不拘人數多寡,即送該管道衙門複試,詳由邊疆大員援照保舉武弁之例,諮部給予生監頂戴,待其年已長大,即准充當頭目。”[47]以後又設提學使,此為後話。[48]從這些文化教育方面的措施上也可以清楚看出,由左宗棠開始的一系列新疆建省方針措施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就是剷除橫亙于內地與新疆之間、漢人與當地民眾之間的屏障,以減少民族社會與漢人社會之間的差異,以讓新疆向中國內地靠近。反言之,這些就是左宗棠和劉錦棠認為清王朝過去採用的新疆統治政策上存在的問題。

  “新疆建省”實質上就是決定開始解體“藩部體制”。所以,“新疆建省”不僅對於新疆地區和該地區的居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變革,即使對於清王朝的政治體制來說也是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因為被“新疆建省”所否定的新疆傳統統治方式,是乾隆當年從清王朝的統治利益出發經過縝密考慮親自決定的,因此“新疆建省”事實上就是要清王朝否定“祖制”。但是,為了實現“新疆建省”,左宗棠不僅沒有勇氣指明這一點,反而只能努力證明“新疆建省”並非為脫離“祖制”。他在《遵旨統籌全域折》中如此解釋建省的意義:“我朝定鼎燕都,蒙部環衛北方,百數十年無烽燧之警,不特前代所謂九邊皆成腹地,即由科布多、烏裡雅蘇台以達張家口,亦皆分屯列戍,斥堠遙通,而後畿甸晏然,蓋祖宗朝削平准部,兼定回部,開新疆立軍府之所貽也。是故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衛京師。西北臂指相聯,形勢完整,自無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則蒙部不安,非特陝甘山西各邊時虞侵軼,防不勝防,即直北關山,亦將無晏眠之日”。他想要說明,建省實際上就是當年乾隆平定新疆思想的繼續。

  然而,這的確有點兒欲蓋彌彰。事實上,左宗棠很清楚新疆建省“事當創始,關係天下大局”,不僅否定了清王朝的“祖制”,而且關係到是否改變整個清王朝政治體制性質的問題。對於這一點,他很清楚自己一個人是負不起責任的。故而他在《新疆應否該設行省請飭會議折》等奏摺中反復要求眾大臣廣為議論,由清王朝最高統治階層作最後決定:“新疆擬改行省郡縣,雖久安長治之良圖,然事當創始,關係天下大局,非集內外臣工之遠猷深算,參考異同,則思慮未周,籌策容多疏誤。······仰懇皇上天恩,飭下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六部九卿及各省督撫臣,將新疆應否改設行省郡縣,從長計議具奏。”[49]從左宗棠的謹慎中,我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儘管清王朝在它漫長的統治時期中也有過各種不同的改革,然而只有新疆建省,才是第一次從政治制度上觸動到了清王朝的根本。換言之,即使左宗棠沒有任何建設近代國家的意識,我們從他推動“新疆建省”的事實可以看到,他已經清楚認識到清王朝當年打造的“多元型天下”的統治模式無法面對當時的國際局勢。

  從近代國家的意義上來看,當建立起與內地同樣的官僚行政組織,實現了政體和政令的統一之後,伯克、王公、劄薩克不再是國家行政的一部分,當年只知有伯克、王公、劄薩克,而不知有清朝的當地各族居民才能夠成為直屬國家的“國民”。廢除了新疆的軍府制度,明確了在新疆實行內地一樣的文官制度,也就是不再將新疆看作是藩部的組成部分之後,新疆才從滿族政權的領地變為國家的主權領域。可以說,左宗棠經營新疆的思路,就是從政治上打破阻礙新疆和內地流通的的藩部制度,在經濟上通過實現新疆與內地的一體化以明確國家的主權範圍,從文化上要讓當地居民接受中華文化的薰陶以增強他們的國家意識。其性質可以一言蔽之,即徹底剷除清王朝所製造的橫亙于內地與新疆之間、漢人與當地民眾之間的人為屏障,讓二者混然一體。所以,最早否定了“藩部體制”的“新疆建省”,不僅是清王朝拋棄“多元型天下”思想、放棄民族政權性格的開始,同時還是明確國家“主權”、“領土”和“國民”的開始,與建立中國近代的主權概念、領土範圍和國民意識銜接在了一起。

  20世紀初清王朝在邊疆地區實施的“新政”,事實上與“新疆建省”異曲同工,具有保衛邊疆並確立主權範圍的積極意義。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延續百年以上的藩部體制,不僅讓漢人切身體會了民族歧視,而且已經阻礙了蒙古、西藏和新疆等邊疆居民形成中國國家和中國國民的意識。在辛亥革命爆發之後,蒙、藏等民族中就立即出現了分裂主義。即使到清王朝滅亡時“新疆建省”已經有了20多年的歷史,新疆的居民的心中也很難說已經確立了中國人的意識。所以說,清王朝當年打造的“多元型天下”給近代中國留下的最大“遺產”,除了讓革命家們不得不在建設“民族國家”的旗幟下進行一次以“民族”為單位的革命,就是在蒙古、西藏和新疆地區的社會中蘊藏下了對中國國家的離心力。

  

  結語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然而我們56個民族又具有“中華民族”這樣一個共同的民族名稱。多民族國家的國民之所以最終具有了一個共同的民族名稱,既是因為中國建設近代國家進程的複雜性,也是由於中國最終選擇了走建設“民族”國家的道路所決定的。

  眾所周知,早在19世紀60年代,在《萬國公法》被介紹到中國以後,清王朝政府中的一部份精英開始逐漸產生近代的主權意識。但將這種近代的主權意識和領土、即國家疆界相結合,並且開始貫徹到國家的實際政治中,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實現的事情。因為清王朝經過多年努力,已經將它的統治疆域建設成為了一種旨在牽制漢人的、主權定義模糊、領土疆界不清、國民範疇分歧的“多元型天下”。在這種歷史條件下貫徹主權意識,必然涉及到確認領土與國民範圍的問題。在清王朝的“多元型天下”統治體制下,領土、主權和國民的範圍,三位一體,但是每個問題都沒無法適應近代國家的需要。這使中國在建設近代國家的過程中解決其中任何一個課題時,都是都要同時面對三者的問題。面對這種局面,近代中國產生了兩種建設近代國家的力量:一種是來自政權內部的、推動放棄“多元型”但卻保留“天下國家”的改革派;一種是來自政權外部的、以建設“漢”民族國家為口號號召推翻清王朝統治的民族革命勢力。

  在分析中國建設近代國家進程時,尤其不能忽視“邊疆”的問題。因為只有從這裡,才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確定主權領域、確定“領土”與建設“國民”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從“新疆建省”的過程和實質中可以看出,刺激政權內部開始進行改革的契機是外國勢力的侵略,因為外國勢力的侵略直接觸及到了“藩部”地區這個清王朝“多元型天下”的中樞神經。“新疆建省”是清王朝進行改革的第一步,但是它的意義並不僅僅在於象徵著清王朝開始放棄“多元型天下”思想,還在於它標誌著中國確立近代主權、領土和國民的建設近代國家進程的開始。

  “新疆建省”意義的再探討告訴我們,中國建設近代國家的齒輪最初並非是由民族革命派們所撬動的,這一點在理解中國近代國家建設進程上有著重要的意義。因為由清王朝內部改革勢力所做出的努力說明:即使建設近代國家,最終也必須正視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現實;而要確立近代的主權、領土和國民領域,首先必須解決國家與多民族之間關係的性質問題。

  從“漢奸”正名運動的過程可以看出,來自政權外部號召進行民族革命的力量,受到了日本近代單一民族國家思想的強烈影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之所以會打出“漢”民族的旗幟、以建設“漢”的民族國家為動員民眾的口號,就是因為他們知道清王朝“多元型天下”的思想實質上是一種對漢人進行民族歧視的思想。不得不指出的是,民族革命雖然也是一種建設近代國家思想的方式,但是以一個純粹的“漢”的民族國家為基礎而確定的近代中國的主權、領土和國民的範圍,相比起清王朝的版圖來說將會大幅度縮小。

  王朝的統治構造和日本的近代思想這兩個因素,導致20世紀以後中國進行近代國家建設進程中出現了一大特點,那就是民族國家建設和民族問題總是糾結在一起。武昌起義一聲槍響,讓做著“漢”民族國家之夢的革命家們開始回到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現實之中。中華民國緊急出籠的“五族共和”,其實是一個折中了“天下”與“民族”的政治綱領,但是卻因為不被一些邊疆民族中具有分裂主義傾向的上層認同而很快就失去了實際存在意義。“五族共和”事實上的夭折,讓當年醉心於漢“民族國家”、而今已經進入政治中樞的革命家們再次祭出了“民族國家”的大旗。但是到了此時,革命家們已經明白:“漢民族=中華民族=中國人”的思想已經不能用來作為新中國的意識形態,“漢民族”的疆界=“中華”的疆界=“中國”的疆界的公式也無法用來衡量現實中國的“主權”和“疆界”的範圍。所以,此時的“民族國家”的目標已經不再是建立“漢”的民族國家,而是按照當年清王朝“多元型天下”的版圖範圍建立一個“民族國家”,以便依此確定近代中國的主權、領土和國民領域。

  可以看出,無論在哪個歷史階段,革命家們所理解的“主權”範圍和“國家”領域,事實上也就是他們理解的“民族”疆界:對人而言為建設“中華民族”,對空間而言為確定“中國領土”。許多建設中華民族的行動背後,都有著明確國家“疆界”和“主權”範圍的訴求。正是因為如此,在革命家們的“民族國家”的理論中,民族主義有了從“消極的民族主義”到“積極的民族主義”的變身過程,“中華民族”從漢族國家的國民變成為多民族國家所有國民的代名詞,中國的民族國家也從漢人一族的中華民族國家變成了由多民族構成的中華民族國家。由清王朝內部改革派從多民族國家的現實出發而啟動、但卻最終為追求民族國家的革命勢力掌握了主導權的近代國家建設進程,就這樣最終將“民族國家”的理論與“天下國家”的現實融匯交織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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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發表於《中國社會科學論叢》,第36期,2011年。

  [1] 拙著《走向民族國家——中國近代民族國家思想的國際因素》,商務印書館,近刊。

  [2] 《漢奸辨》(《黃帝魂》49-51頁,中央文物供應社影印本,1968年),該文章沒有明記作者與寫作時間,有人以為是章士釗(1881—1973)所著。收錄該文的《黃帝魂》(黃帝子孫之多數人著),黃帝紀元四千六百十四(1903)年出版。《黃帝魂》的編者稱《黃帝魂》所收文章均為“最近十年來報刊雜誌所選的文章以及新近作成的文章之精華”。

  [3] 同前《漢奸辨》,《黃帝魂》50頁。

  [4] 王柯《漢奸考》岩波書店《思想》總981期。

  [5] 同前《漢奸辨》,《黃帝魂》50頁。

  [6] 逸仙(孫中山)《支那保全分割合論》(1903年)張枏、王忍之編《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第二卷,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78年, 599頁。

  [7] 鋤非(劉道一)《驅滿酋必殺漢奸論》(1907年)張枏、王忍之編《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第二卷,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78年,856-861年。

  [8] 同前鋤非(劉道一)《驅滿酋必殺漢奸論》,857——859頁。

  [9]鐵郎《論各省宜速回應湘贛革命軍》《漢幟》第一期,1907年。

  [10] 陶成章《中國民族權力消長史》,1904年。中華書局,1986年再版。

  [11]鐵生《敬告我漢族大軍人書》,《民報》第16號,1907年。

  [12]章太炎《中華民國解》,《民報》第15期,1907年7月。

  [13]同前《中華民國解》。

  [14]梁啟超:《飲冰室合集·文集》第41《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1905年。

  [15]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見拙著:2010年《“民族”,一個來自日本的誤會》《民族學與社會學通訊》Sociology Ethnicity ,第70期,中國社會學會民族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1-12頁。該文曾於2003年發表于香港中文大學《21世紀》77期,此次轉載之際曾做大量修改補充。

  [16] 王柯《民族與國家——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系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五章《多重的帝國與多元的帝國》。

  [17] 《大清圣祖实录》卷二

  [18] 王柯,「ウンマと中华との間-清王朝统治下の新疆ウイグル社会」『世界歴史』21巻,岩波书店,1998年

  [19]清朝曾把其它被征服地區也稱為“新疆”。由此可以得知,“新疆”並不意味著中國的新的領土,而是意味著清朝的新的領土。

  [20]《回疆志》

  [21] 《欽定新疆識略》,卷八

  [22] 《欽定新疆識略》,卷八

  [23] 阿拉騰奧其爾《清代伊犁將軍論稿》民族出版社,1995年,第202—206頁。

  [24] 章伯鋒《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中華書局,1965年,第154—194頁。

  [25] 《大清高宗實錄》卷七六四

  [26] 華立《清代新疆農業開發史》,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134頁、164頁。

  [27] 1864年新疆南部的穆斯林居民在“聖戰”的旗幟下摧毀了清朝的間接統治體系,來自於中亞浩罕地區的阿古柏,最後分別擊敗各地勢力,在這裡建立起自己的“七城政權”,並得到了英國和土耳其的支持。而俄羅斯則趁機侵佔了新疆北部的伊犁地區。

  [28] 《左宗棠全集》奏稿,卷50。

  [29] 《遵旨統籌全域折》左文襄公奏稿,卷50;《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67。

  [30]《遵旨統籌全域折》左文襄公奏稿,卷50;《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67。

  [31]《新疆應否改設行省請飭會議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0。

  [32]《擬設伊塔道等官折》《新疆圖志》卷101,奏議,卷11。

  [33]《請以新疆並歸甘肅疏》《新疆圖志》卷99,奏議,卷9。

  [34]《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195。

  [35] 《裁減阿奇木伯克等缺另設頭目並考試回童分別給予生監頂戴片》《劉襄勤公全集》奏稿,卷3;《酌裁回官懇賞回目頂戴折》《新疆圖志》卷100,奏議,卷10。

  [36]《劉襄勤公全集》奏稿,卷15。

  [37]《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113。

  [38]《請定伊犁塔爾巴哈台事權折》《新疆圖志》卷101,奏議,卷11。

  [39]《各城旗丁並歸伊犁滿營添設撫標增置總兵等言額兵片》《劉襄勤公全集》奏稿,卷3。

  [40]《新疆圖志》卷27,職官,卷6。

  [41]《經陳新疆善後事宜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6。

  [42]《經陳新疆善後事宜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6。

  [43] 曾問吾《中國經營西域史》新疆地方誌辦公室影印本,第432-433頁。

  [44]《經陳新疆善後事宜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6。

  [45]《經陳新疆善後事宜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6。

  [46]《新疆圖志》卷38,學校,卷1。

  [47]《裁減阿奇木伯克等缺另設頭目並考試回童分別給予生監頂戴片》《劉襄勤公全集》奏稿,卷3。

  [48]《會奏迪化學額折》《新疆圖志》卷101,奏議,卷11。

  [49] 《新疆應否改設行省請飭會議折》《左文襄公奏疏》續編,卷70。